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今年是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任免工作在探索中起步、在改革中发展、在奋进中前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证我省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作出了重要贡献。回眸历史瞬间、重温光辉历程,从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发展、与时俱进中,我们深深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枝繁叶茂、历久弥新。
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的第一次任命。1979年12月25日,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杜心源等77人组成四川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正式设立。次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常委会副主任李中一兼任常委会秘书长,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的首次任命(1986年地方组织法第二次修改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改由省人代会选举产生)。
第一次任命“一府两院”领导人员。1980年1月23日至24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决定刘海泉副省长兼任省政府秘书长,任命王镛等5人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1980年3月26日至28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1人,其中任命张广化等4人为省法院副院长。他们是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任命的首批“一府两院”领导人员。
第一次决定副职代理正职。1982年12月25日至30 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鲁大东辞去省政府省长职务,决定任命杨析综为省政府副省长,并决定杨析综为代理省长。这是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从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正职领导人员的代理人选。
四川省人大首次启用的电子表决器。
第一次使用电子表决器。1987年11月6日至13日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使用计算机表决系统表决任免案。1988年1月,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案,除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一直延续至今。
第一次设立人事任免工作机构。1988年8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人事工作室等四个办事机构,标志着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的正式成立。经过多年发展演变,现承担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机构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第一部关于任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1989年3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至今历经四次修改,现行法规名称已修改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次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1998年,省人大换届后,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颁发任命书仪式,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公开向新任命的35名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这一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
第一次安排任职表态。2005年4月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表决任免案前,首次安排拟任命的公安厅厅长曾省权作任前发言,这一举措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认可。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实行任前法律知识电子化考试。
第一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05年9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提请任命人员试行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向常委会报告考试成绩。
第一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的副省长、代理省长尹力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颂誓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楠、白宗钊并列身后,一起举拳跟颂誓词。自此,省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已经制度化、常态化。
第一次任命省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要求,在2018年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王雁飞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月2日上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张剡等4人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秀川等4人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有效保证省监察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依法按时产生(当日上午会后11点30 分,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2022 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雁飞,委员孙云、胥纯进行宪法宣誓。
第一次任命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2022年3月11日,地方组织法第六次修正,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产生方式由常委会会议“通过”修改为“任免”。2022 年3月29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常委会领导分工变化和组成人员调整等情况,对2018年3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后进行过3次调整补充的本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再次进行部分调整补充,即按地方组织法最新规定,任命王雁飞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廖仁松为副主任委员,孙云、胥纯为委员。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以任命方式、按任命程序产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一次电子化任前考试。2024年9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无纸化、电子化方式,分三批组织35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中9月20日,拟任命的省监委委员顾斌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的4名同志第一批参加了考试,标志着我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入新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将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积极探索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效形式,不断完善任免制度,注重规范任免程序,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保证省委人事意图的实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凝聚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