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三部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610041)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rdfgw@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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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