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8日获悉,由翟峰等12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有必要作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议案,被确定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议案。
翟峰等代表建议,“决定”有必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综合运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决算审查、专题询问等依法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促进依法治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切实推动《纲要》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该议案还提出,有必要明确要求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