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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动员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4-21 来源:四川人大网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
  4月20日8时2分,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造成房屋倒塌严重和人员伤亡,波及周边地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对做好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王东明、魏宏等我省主要领导赶赴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并要求以抢救伤员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切实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动员和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抗震救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一系列部署和安排。受灾地区人大常委会要尽快摸清本单位人员和本区域内人大代表的安全及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做好转移安置和衣、食、住、医、防疫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切实保持社会稳定。要加强宣传引导,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抗震救灾的重要举措,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大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的防控力度,严防少数人借机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要加强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灾情和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三、积极开展捐助活动。各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机关各部门要把抗震救灾、募捐捐助等作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广泛动员,加强组织,抓紧抓好。主要捐助灾区急需的帐篷、雨伞、雨衣、手电、棉衣被、食品、药品及钱款等。请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按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将捐赠款物交到指定地点,并将捐助情况于4月26日前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人:段  勇  (028)86281535,18080878717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