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公开承诺书
姓名
江建明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2年2月
职务
处 长
入党时间
1988年12月
单位
法工委
公开承诺事项
根据常委会机关“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自觉坚定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理念信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本职工作业务本领,力争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带头争创佳绩。做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按照常委会党组“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的工作方法,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既有远大理想和勇于改革、开拓创新意识,又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老实人、说老实话,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带头服务群众。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竭诚奉献和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带头遵纪守法。牢牢把住严守党纪国法和拒腐防变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记住反腐倡廉,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起好表率作用。
五、带头弘扬正气。以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崇高思想和乐于助人精神,做到爱憎分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