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杨启泉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分工,席义方副主任不再联系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的工作由陈文光副主任分管。为便于开展工作,席义方同志提出,不再担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席义方同志不再担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光同志担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鉴于罗强同志已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连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主任会议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高伟同志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