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文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阿坝五市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自贡、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08年3月进行换届选举,泸州、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08年2月进行换届选举,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07年12月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问题的意见》,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作出适当调整,提前或延后的时间以不超过一年为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一次会议研究提出,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阿坝五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进行。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