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