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说明

时间:2009-07-0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8年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袁本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对设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作如下说明。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规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后,应设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由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驻川部队选举或补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参照往届的作法,我们提出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为便于开展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从在蓉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人选既考虑了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需要,又适当考虑了所代表的方面。本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17人组成:即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4人。建议人选中,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1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10人,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3人,群团组织1人,高校1人,企业1人;民主党派1人,妇女3人,少数民族1人;在成都市区工作16人,在成都以外工作1人;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不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7人;连任1人。
  以上说明,连同《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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