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学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大骨节病防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大骨节病及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一)大骨节病状况。大骨节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地方性变形性骨关节病,以侵害儿童生长期关节软骨为主,导致软骨坏死,最终骨端膨大、变形。轻者关节增粗、疼痛,影响劳动能力;重者短指、短肢、畸型、活动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终生残疾。患者行动艰难、疼痛难忍,身心长期忍受着疾病的摧残,家庭一贫如洗,生活十分困难。1955年,国家第二民族卫生工作队在阿坝县柯河乡等地首次发现大骨节病,并相继开展了治疗和研究工作。目前,从医学研究角度,对大骨节病的致病机理或成因有多种学说,比较典型的有青稞T2毒素中毒、缺硒、饮水和综合生态效应等四种学说,但均无定论。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该病的致病机理尚未查清,病因依然不明。从发病过程看,主要作用于5—15岁青少年身上,一旦患上,不可逆转。现在的各种治疗手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二)大骨节病分布。目前,世界上只有俄罗斯、朝鲜和我国还有大骨节病,其中,我国比较严重。全国共有14个省(区)352个县存在大骨节病,患病总人数约82万人。发病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四川、甘肃、青海和西藏4个省(区)。四川省主要分布在阿坝、甘孜州,广元、雅安、绵阳市等8个市(州)的28个县(市、区)、154个乡(镇)。总面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