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高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并责成省审计厅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是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特殊形势下展开的。省政府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实行审计整改责任制,确保审计处理与审计决定执行落实到位;要求审计机关认真履行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全省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以实行审计问责与促进机制制度完善相结合、提高财政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水平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相衔接为目标,注重分析“屡审屡犯”的深层次原因,加大了“治本、预防与机制制度建设”的力度;审计工作报告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发挥了社会舆论对审计整改的促进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移送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促进了审计问责的落实。此外,省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继续对有关部门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对绝大部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纠正,地方政府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共制定或修订了256项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资产及财务收支核算的规章制度;有48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通过审计整改的促进,各地各部门预算管理的工作水平和预算执行的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07年底仍有以前年度已列报的支出6.11亿元尚未使用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申领拨付资金,至10月底,已执行2.14亿元,其余正在清理和调整之中;此外,财政厅已修订完善省级支出预算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结余的管理。
2.关于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分散、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省财政厅加强了与省经委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定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重点扶持效益的具体措施。对滞留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省农发办、省国资经营公司对项目重新进行了投资评估,其中,对因企业自筹资金不到位和基本面发生变化,而未继续执行参股计划的项目资金3750万元,已专题报告国家农发办,拟调整变更原项目计划;对已拨出农发资金1500万元但因市场情况变化而尚未启动的项目,根据目前我省生猪产业发展的现状,省农发办已向国家农发办上报调整申请,拟调整变更为“1500头祖代丹麦种猪场”建设项目。
3.关于批复下达养路费预算审查不够严格、资金拨付方式有待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精神,配合省人事厅对交通部门养路费供给单位进行了清理,明确了相关事业单位的性质、经费供给渠道,进一步规范了养路费开支范围,加强对养路费预算的审查;同时,财政厅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对养路费分成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决定从2009年起,将全省养路费分成资金由省交通厅下拨,改为省财政对市(州)财政下拨,纳入转移支付渠道统筹管理。
4.关于对部分市州预算编制复核监督不严的问题。省财政厅在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业务培训、加大对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力度等方面做了改进,完善了对下级预算管理工作的动态监督,促进其进一步准确和规范。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省地税局已督促其直属分局将应减免的企业所得税10582万元作了税款抵缴,对相关企业落实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2.关于省地税局直属分局未按规定扣除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购置原价,导致向两公司多征营业税及附加93万元,影响了企业利益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将多征16.8万元税款的退税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待批;其余采取抵扣应缴税费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至11月已抵扣44.31万元,剩余部分将在以后月份陆续抵扣。
3.关于代开发票的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省地税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开展了专项清查,对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相关单位进行了税收清算和审核认定,有关企业已补缴税款或进入减免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发票代开制度,完善了业务规程,促进了相关征管工作的强化。
二、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纠正问题,以点带面地推动本系统、本行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如,省经委责令所属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作出书面检查,限期纠正问题,同时进一步充实了财务管理力量,并拟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加强财务监督;省广电局召开了直属单位会议,专题布置整改工作,责成驻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省委党校除对违纪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诫勉谈话外,还建立了单位财务收支及其监察审计情况公开制度,强化了民主监督对财务规范化的促进作用;省民委、交通厅、人事厅和省直机关党校等单位在纠正问题的同时,完善了项目库、票据使用、现金管理、财务议事审批权限等制度,切实规范了基础工作。
(一)9个省级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仍不够规范的问题。7个部门已按审计要求专题报告省财政厅,申报调整2007年末未编入次年部门预算的年末结余4931.16万元;省地税局等3个部门针对部分常规性收支项目未作预算,导致编报内容与实际出入较大的问题,已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进一步完备了预算编制的具体项目和测算资料,提高了部门预算的准确性;省民委等部门对项目库管理实施了分级建库、动态管理的机制,建立了备选、初审和上报项目库,规范了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基础。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合规的问题。省级机关党校等3个部门对预算收入和资产1029.5万元单独核算或列作往来款的问题进行清理后,撤销了账外账,注销了私设的银行账户和存折,其事业支出后的余额已上缴财政45万元、归并单位法定账册415万元;省煤田地质局等3个部门对虚列支出、违规列支411万元的问题,已按预算项目和实际支出情况调整账务227万元,归垫专项资金渠道176万元;省委党校等4个部门对自行调整支出预算,将专项资金487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或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已归垫专项资金254万元,采取申报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等其他措施纠正233万元。
3.关于二次预算分配管理和财务核算存在缺陷的问题。省经委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如煤炭结构资金、枯水期以奖代补资金已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产业研究与发展资金的管理办法已按审计要求补充了相关条款;同时,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重点企业实行了动态管理。省交通厅长期挂往来账的应缴国库款190万元已上缴省财政,其他部门存在的固定资产和决算编报不准确等问题,已调整账务,并针对财务管理缺陷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务基础工作。
(二)部门下属的30个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隐瞒收入和虚列支出9166万元的问题。存在此类问题的12个单位均落实了整改措施。如,省运动技术学院针对游泳系办班收入615万元由游泳协会和俱乐部管理使用的问题,学院已完善了管理办法,相关收入全部纳入了学院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省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及其所属公司列作往来款项的地勘收入2039万元,经清理后,对6个完工项目已结转收入367万元,其余项目将根据施工进度结转收入和成本;该院虚列支出转入往来科目的财政专款3976万元已全额调账。
2.关于挤占挪用和滞拨专项资金5872万元的问题。省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奖金、福利等110.5万元,已从专项资金中调出;对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挪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24.19万元装修办公室的问题,省经委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挪用的款项已于8月底全额归垫;省公路局借给公路疗养院用于三星级酒店改造的120万元资金,已提出还款计划,将从下拨该院的预算经费中逐步扣回,该局未及时下拨项目单位的5500万元养路费已按规定程序下拨各地。
3.关于国有资产收益8467万元清缴不及时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国资经营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整改,目前400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已上缴国库,其余待资产转让手续完善后及时清缴。
4.关于个别单位依托部门职能获取收益的问题。对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依据省经委移交延伸的职能,向企业收取服务费246.8万元的问题,省经委已责令其停止收费并作出书面检查。省疾控中心违反疫苗供给渠道规定,直接向所属门诊部提供第二类疫苗,使其取得价差款80.4万元的问题已得到纠正,价差款已全额上交财政专户,目前正进一步规范疫苗供货管理渠道。对延伸审计发观的仪陇县疾控中心2007年购进的乙肝疫苗加价率超过规定3倍以上的问题,该县物价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省疾控中心就此向全省各市、县疾控中心发出《关于加强二类疫苗购销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二类疫苗购销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再度发生。
5.关于预算和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省疾控中心、省公路局、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对未纳入预算的年末结余和经常性收入项目申报作了调整,并从基层预算编制的方法与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水平。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聘请中介机构对往来科目长期挂账款项1654万元进行了清理,目前正在审核并上报国资管理部门确认;省人才交流中心对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办公用房等资产1383万元作了账务调整,补充登记后纳入规范管理。四川开拓书店以劳务费、发行费等名义向购书单位返回现金的问题,其分管负责人已受到行政处分,书店已被撤销。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违规存放咨询费等收入的两个银行账户,已按要求销户。
对本次审计反映一些部门主管的学会协会财务管理薄弱、人财物关系不清等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如省委党校、省疾控中心、省运动技术学院对主管或挂靠的学会、协会进行了专项清理,兼职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对人财物关系、经济往来事项和财务基础工作进行了整顿与规范。
三、部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6个县2003—2007年间建设的通乡公路项目投资效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反映的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省政府分管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办法,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针对4174万元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通江县等地开展了专项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部分县还对已审计项目之外的农村公路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扩大了审计整改的促进面。
对单项工程违规转分包1539万元的问题,各地均按有关规定采取了严厉的处理处罚措施,如绵阳市交通局对承建梓潼县通乡公路的道桥公司作出了停业整顿、3年内禁止其在该市范围内参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处理;盐边县政府责令交通局责任人就直接发包工程给关联单位问题作出书面检查;简阳市没收了有关单位违规收取的服务费并处以罚款;万源市追收了中标单位违法所得,并处罚施工单位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对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各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修复整治,如泸州市江阳区泰兆路的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整改令,要求其负责对已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进行全面修整,目前已进行完毕;梓潼县已将严重破损路段列入改建计划,拟于近期实施。
对资金筹措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简阳等地通过置换项目,对待建的农村通乡公路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将多申领的上级资金1629万元用于后期通乡公路建设;盐边等地对多计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再次清算,按审计要求扣减了相应款项,节约了财政支出。
对部分路段大量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各地进一步细化了工程结算制度,切实加强了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个别县存在的占地补偿费等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正在采取妥善措施加紧解决。
(二)关于28个县“金土地工程”2006年底竣工验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国土、财政部门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目前各项目实施县的纠正与完善措施基本到位。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4912万元的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在组织“金土地工程”项目验收时,以审计审减认定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纠正多计工程造价问题。
关于滞留和闲置项目资金1190万元的问题,各资金管理部门已全额拨付到位,其中达县财政局欠拨的420万元、阆中市财政局滞留的251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均已按审计要求全额下拨。
关于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工程监理不到位和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不规范问题,各项目县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分别采取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规划、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完善监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为扩大审计整改的促进作用,省政府要求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金土地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省审计厅正组织全省16个市的审计机关,对54个“金土地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进一步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关于21个市州、181个县2006年度企业职工五项基金征集管理及效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时与审计厅研究、制定了推动审计整改的具体措施,并与省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督促整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切实促进了各地加大整改力度。同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召开了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责任、时限、措施和纪律,提出了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期整改到位的要求。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省社保五项基金中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1.61亿元,占违纪违规总额的96.55%。
为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措施,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制度建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泸州召开了全省社保基金审计稽核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专门听取了各市州对社保五项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对加强基金管理、健全内控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再次进行了督促。
四、其他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反映抗震救灾初期在捐赠资金接收与存放环节、专项物资登记管理与分配使用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各级各部门根据跟踪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整改工作,促进了抗震救灾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具体情况省政府已于9月22日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复查核实工作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省财政厅和审计厅联合召开了“普九”化债工作会议,重申了上报债务与化债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认真整改债务不实等问题,并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人员,财政厅对虚报、多报债务的地方,按审计核实数调整了补助数额。目前,“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从总体看,今年各地各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千方百计克服特大地震灾害带来的各种困难,注重以点带面、整体规范,既抓问题纠正,又抓制度机制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与效果是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有少数事项尚在加紧纠正和完善之中,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审计厅继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在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同时,省审计厅、财政厅等部门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的经验与规律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结果反映,历年审计所揭示的违规行为尤其是屡审屡犯的问题,从表象看,主要是管理不到位、执行不规范所致;从深层次分析,也与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相关。因此,加快预算管理与执行的法治化进程,必须在监管方式方法上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当前,随着全省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启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开始实施,一大批重建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省政府已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把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加强预算监管与促进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结合起来,以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抓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规的易发领域,全程监督、着眼预防、即时查错纠弊;同时,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性作用,及时揭示和纠正制度缺失与低效机制问题,着力构建预算管理与执行的长效监管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促进下,全省审计工作特别是连续开展多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对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审计监督范围、提高审计执法力度的要求,更加重视和加强审计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建设、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