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忠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在北京举行,会期3天。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明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11项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公约和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吴邦国为第三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的有关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87人。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现将会议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关于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会议作了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2008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入预算7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