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09-07-21 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9年5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永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第一次和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10项议程。会议审议了五件法律草案,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国防动员法(草案)、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其中,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等3件国际条约。会议还决定了其他一些事项。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讲座第八讲,题目是《关于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若干问题》。现将会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一是修订后的邮政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邮政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市、区)、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到一些地方调研,并就有关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经过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4日签署第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全面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业务范围以及服务和资费规定,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保障机制,加大了对邮政和快递服务的监管力度,完善了通信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是1987年11月24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颁布施行二十多年来,对于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从2008年5月开始启动对议事规则的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认真总结议事规则的实施经验、反复研究协商的基础上,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在这次会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家认为,修正草案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写进法律,同时注意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对原有的一些规定作了补充完善,已经比较成熟。会议表决通过该修正案,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4日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继续审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更加重视调解在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仲裁中的作用,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作了修改情况的汇报。经分组审议后,会后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三、首次提请审议国防动员法(草案)和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
  一是国防动员法(草案)。国防动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确立的一项国防基本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措施。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动员法,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对于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防动员法在1998年12月被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00年9月,国防动员法起草工作全面展开。8年来,国防动员法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过广泛深入的研究论证,起草了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反复征求意见,并认真做了修改。草案经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审议通过,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后又根据各方面意见做了反复研究修改,提请这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部长梁光烈向大会作了说明。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国防动员法(草案)及草案说明全文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二是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对人民武装警察进行立法很必要、很迫切。随着新时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任务不断拓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工作计划,经过十多年的反复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起草了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此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吴战双作了说明。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及草案说明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报告
  一是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作了这项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国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地区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水平偏低、覆盖面窄和基层管理薄弱等问题都很突出,与农民群众的需要与期待有较大差距。建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一是要把增加农村社保投入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一个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要尽快解决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要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和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是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教育部部长周济受国务院委托所做的报告。审议认为,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虽然近些年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仍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搞好职业教育既是长远大计,也是当务之急。建议把发展职业教育与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就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结构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二要尽快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三要加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
  三是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作了这项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在充分肯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要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各种手段有效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目标。一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二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治理老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控制新污染源。三要加大火电、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
  五、吴邦国委员长讲话的主要精神
  吴邦国委员长重点就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做好全年工作,党中央及时作出了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又作了具体安排,确定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并部署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从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看,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6.1%,经济持续下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整体经济表现好于预期。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深化蔓延的背景下,这一成绩的确来之不易,充分说明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也进一步坚定了发展信心。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一季度一般贸易出口同比仍下降18.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只增长5.1%,相当于正常水平的三分之一,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更加凸显;财政收入同比下降8.3%,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下降37.3%,是近十年来同期最大降幅;制造业就业人数连续两个季度同比减少,进入高校招聘单位和招聘人数同比下降三分之一,等等。这说明我国经济出现的积极变化还是初步的,经济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定,前进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做好全年的工作,任务繁重。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要紧紧抓住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的监督重点,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灵活运用这些年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争取今年在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上迈出新步伐。
  就相关具体工作,吴邦国委员长强调了三点: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些年来,我们在人大工作中,无论是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都形成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的好做法。调查研究既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其本身也可以起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作用。搞好调查研究,首先需要结合人大工作重点选择好调研题目。根据委员长会议精神,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已就监督908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计划的实施问题,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五个题目,准备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常委会会议还将安排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题调研的报告。希望通过专题调研,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推动改进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把握政府投资和政策导向,坚持政府投资量力而行,防止重复建设和城市盲目扩张,确保中央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搞好跟踪监督。跟踪监督是这些年我们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一个好办法。这是因为,人大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都是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抓住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整改,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前些年通过人大监督推动解决的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超期羁押等问题,都是经过几年的跟踪检查,最后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今年,我们确定的一些重点监督事项,也要采取这一做法,有的要在下半年通过调研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有的要在明年继续作为重点监督事项,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执法检查等。
  三是要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既是常委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需要,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注意收集和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跟踪报道,对一些重大监督事项,从方案出台到调研、从审议到反馈,要进行全程的、有重点的持续性报道。三是加强新闻宣传的组织与策划,把握舆论导向。应尽量减少程序性的内容,多报道实质性内容,将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向深度拓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以及网络等新媒体,灵活运用各种报道形式,使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既准确深入、又生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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