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0-04-14 来源:四川日报
  

2010年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玉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9年,是四川在危难中崛起、在逆境中奋进的一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突出“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工作主线,与全省人民一道,主动作为,爬坡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33412件,同比上升12.28%;其中,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5073件,同比上升26.86%。
  一、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
  全省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277件,判处犯罪分子46002人。深化“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审结涉黑、涉恶、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16168件。开展“扫黄打非”专项审判,审结涉“黄、赌、毒”案件3012件。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案件673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43件。高度关注藏区的稳定问题,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藏区社会综合整治。抓好大要案件的审判,确保取得好的办案效果。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全国各类媒体和百万网民参与论争,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启动大要案件审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140家媒体到场报道,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现场直播宣判实况,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结果,整个过程在公开透明中、在法院与媒体、公众的良性互动中进行,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此案不仅推动了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而且最高法院将其作为指导案例下发全国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中央电视台还将其评为“2009中国十大热点法治事件”。
  积极调节民事经济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司法裁判对经济社会秩序的规范、引导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失信侵权行为,平衡各方利益,审结民商事案件271391件,涉案标的420.73亿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合同、票据、证券等纠纷案件118996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审结涉及公司股权、重组、联营等纠纷案件1233件。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6件。积极促进开放合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43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95950件。
  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审结行政案件13258件(其中行政非诉审查8679件)。加大行政协调力度,稳妥处理征地拆迁、社会治安、劳动保障、自然资源等行政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布“司法审查白皮书”,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月”活动,公布“全省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加大国家赔偿审理工作力度,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4件。
  二、着力推进“两个加快”,积极服务止滑提速、灾后重建、社会矛盾化解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省法院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立足审判,延伸服务,主动谋划,积极应对。
  积极采取司法对策,服务止滑提速。为强化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省法院制定了服务“两个加快”32条措施和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为配合交通枢纽建设,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盗窃、破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中央综治委转发。为加强经济管理和促进经济增长,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防范化解金融危机、驰名商标认定、规范电煤市场秩序等57项司法建议。对各市(州)影响较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一批重大案件,如,广安城市信用社国债回购系列案、雅安制浆厂破产案、乐山瑞鸽皮革公司借款案、内江交通投资公司担保案、凉山乌拉尔公司联营案等,加强指导,规范审理,妥善化解了一系列遗留问题。
  稳妥处理涉灾纠纷,服务灾后重建。加大涉灾审判指导力度,落实涉灾案件报告、请示制度,审查1036件涉灾敏感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判不当造成的不稳定事件。开展涉灾专项审判和专项调解,在灾民安置点设立巡回法庭、便民服务站,开展法律咨询,妥善审理、调解各类涉灾案件16168件,并审结一批宣告死亡、失踪案件,配合地震遇难、失踪人员名单核实公布工作。积极关注灾区涉法涉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调研组22次赴灾区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1份,就“救助金、赔偿金分配、遇难雇工赔偿、灾民补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推动最高法院5个司法文件出台,统一涉灾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抓好“大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矛盾,我们坚持审判、调解“两手抓”,积极探索用“大调解”实施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在1个中院13个基层法院先行试点。省委部署“大调解”工作后,全省法院快速启动,扎实推进。一个月,全部成立“立案调解中心”;二个月,全部建成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四级网络库;三个月,与多个省级部门分别会签文件,建立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四个月,与最高法院举办高层论坛,研讨深化完善的路径;五个月,实现全员全程全域调解。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作配合,完善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指导和协议确认、执行机制,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发挥了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全省法院司法调解191467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2.19%。
  三、着力关注保障民生,切实解决执行积案、涉诉信访、便民诉讼问题
  在集中化解涉诉信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我们巩固扩大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全面清理执行积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全省法院继续将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去年的工作重点,清理出2007年以前积案134492件。对7618起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掀起强大的“执行风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指挥,19个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全力支持,公布了“老赖”黑名单2013名、限制高消费883人、限制出境71人、刑事处罚13人,使这批积案全部执结,兑现88.65亿元。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旭日公司执行案历时3年,执行干警曾六下云南执行未果,在这次活动中,四川、云南两省人大、政法委积极协调,两地高院密切配合,作为清积领导小组成员的省军区领导亲自带队再下云南协调,中央电视台跟踪报道,法院成功执结这些“骨头”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126874件积案,穷尽一切手段查找财产线索,依照有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23631件,今后发现财产线索立即恢复执行。对如何有效防止边清边积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由25个单位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我省清积工作在全国排名并列第一。
  深入化解涉诉信访,完善终结移交机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全省法院排查并办结429件重点信访案件,息诉罢访333件。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接访、院庭长带案下访、信访风险评估、责任倒查等制度,强化信访责任和源头治理。注重加强与省联席办等相关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信访终结移交机制:对符合报送终结条件的信访案件,由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终结结论,移送省联席办依法终结,以后不再重复交办。这一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并发挥了积极作用,被中办发22号文件吸纳。通过连续两年的努力,省法院年度来信、来访从历史高峰期的16530件、11325人(次)降至去年的2062件、926人(次),越级进京访始终保持在全国法院20位之后。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建立、改造立案大厅,完善立案、调解、查询、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窗口功能,积极推行诉讼引导,发放风险提示和诉讼须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改进便民诉讼措施,在乡村、社区建立诉讼服务站、便民收案点,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免、缓交诉讼费3110万元。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为3921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698万元。
  四、着力公正廉洁司法,强化审判管理、审判公开、廉政建设
  全省法院始终将公正廉洁执法作为第一目标,以管理促质量,以公开促公正,以廉洁树形象。
  强化审判管理。推广成都中院“两权”改革试点成果,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行网上办案。省法院所有案件、97个中基层法院的20万件案件上网运行。依托网上办案,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办案拖延和超审限;同时采取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行案件质量问责。通过这一手段,案件质量、效率得到提升。省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率连续两年下降,息诉服判率达96.43%。
  坚持审判公开。省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的意见》,在全面扩大审判公开内容和范围基础上,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抓审判公开的落实:建立互联网站、电子查询系统,将各类审判信息公之于众;开通院长网络信箱,回复网民邮件1120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建设视频审判系统,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与司法厅、省律协召开恳谈会,共同研究探索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搭建法官与律师便捷沟通的“阳光平台”。
  加强廉政建设。建立抓教育、强监督、严查处的“三位一体”防控机制。在廉政教育上,举行全体法官廉洁司法宣誓,召开3次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利用反面典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在监督预防上,从社会各界聘请742名廉政监督员,在审判部门设立1431名廉政监察员,强化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巡视督导等方式,狠抓“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的落实。在查究惩处上,坚持主动抓、主动查、抓早抓小,争取纪检、检察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去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理4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以“刮骨去毒”的决心,坚决果敢地清除“害群之马”,还人民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还法官以清正!
  五、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扎实抓好队伍素质、司法作风、工作保障
  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对司法能力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素质培训和作风转变,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加强教育培训。深化“三大主题”活动,举办各类实务培训班113期,培训干警22429人(次),组织14158名干警网上考试,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21个集体、33名干警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严把进人关,公开招录干警1162名,为70个少数民族地区、灾区法院定向培养“双语”人才、后备法官133名,为藏区法院巡回法庭补充人员37名。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争创活动,举办学术论坛、专家讲座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省法院连续3年被评为“四好”班子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转变司法作风。开展“司法人民性”大讨论,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规范庭审礼仪,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教育活动,树立窗口形象。加强机关管理,改善机关环境,省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先进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王锡俊等英模,共有33个集体和76名个人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
  强化物质装备保障。争取党政支持,落实“两所一庭”建设“交钥匙工程”,建成人民法庭314个,在建人民法庭446个。加快法院灾后重建,开工重建项目139个,占重建的78%,竣工86个,占重建的44%。加强信息化建设,省法院和97个中基层法院建成了局域网,正在实现互联互通。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意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工作汇报、沟通联络、意见办理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创新接受监督方式,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加强工作汇报。去年省“两会”闭幕后,省法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省“两会”精神;9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执行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半年和年底,先后两次向省人大汇报、省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市(州)开展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意见的“大走访”活动。
  加强沟通联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报刊,通报重大事项,发放征求意见函。建立“网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系统”,开通与代表、委员的便捷沟通渠道。建立手机短信平台,通报工作情况、重要案件等信息。开展“一对一”联络活动,实现联络工作的专人化、经常化。开展“三个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调解工作。省法院聘请23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20位担任特邀调解员。
  办理意见建议。对135件意见建议,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办理时限,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服务灾后重建、加大司法救助、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省法院有31项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等领导机关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两年案件平均增幅在10%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压力不断加大;三是个别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法院和法官队伍的形象造成极坏的影响;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基层法官流失严重,民族地区还缺少“双语”法律人才,“两庭”建设、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灾区法院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信心在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全国、全省政法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基础上,将着力在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在服务工作大局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推进“两个加快”,服务“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以及侵权渎职等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及产业结构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科技自主创新、对外开放合作中的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积极化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不断增多的行政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大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三大调解的衔接机制,扎实推进,力求成效,使“大调解”这一“东方之花”在巴蜀大地上绚丽绽放!
  二是要在落实司法为民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服务灾后重建、“八项民生工程”,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妥善处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推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依靠党委政府解决好群体性纠纷。重点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远程立案、诉讼引导、繁简分流机制,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在工作的细节处、见诸于法官的行动上、体现在群众的感受中。
  三是要在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上实现新突破。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审判运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发布指导文件和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抓好审判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全面推进案件网上运行,使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和案件质量评查在更高平台、更高层次上展开,使审判权在规范中、监督内、阳光下运行,努力把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奉献给人民。
  四是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重点抓好“五个严禁”的落实,今年我们将以“五个严禁”为抓手,敞开大门搞监督,努力构建开放式、社会化的监督体系。在此,我恳请各位代表,拿起“五个严禁”这面镜子,对照法官的言行,给予有力的监督!
  五是要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实现新突破。稳步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交钥匙工程”。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着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民族地区“双语”人才短缺的问题。重点抓好法院信息化建设,全省所有法院今年都将建成局域网并实现三级联网,大部分人民法庭还将实现四级联网,建立起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以高昂的斗志、破难的勇气、爬坡的精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省“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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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能动司法:2009年6月,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宁夏考察时提出“能动司法”,作为法院服务大局的必然选择,是指在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能,严格适用法律和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根据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自觉性、前瞻性、针对性、规范性和有序性,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2.“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3.“扫黄打非”:“扫黄”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指打击违反法律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06年,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宽大与严厉的结合,教育与惩罚的结合。
  5.“司法审查白皮书”:2009年起,四川省法院实行“司法审查白皮书”,主要内容是对年度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提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6.“大调解”: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川委发〔2009〕16号),“大调解”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调解发挥主导作用,行政调解发挥职能作用,人民调解发挥基础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三大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
  7.省联席办:全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8.“两权”改革:指在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框架内,将“由审判组织行使的审判权”和“由审判机构行使的审判管理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两权有效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力,优化权力结构,消除权力监管不到位的空间。
  9.“五个严禁”: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10.“两个规定”:2008年12月9日,省法院制定了《“七个严禁”及处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的人、涉案关系人的暂行规定》,对“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在评估、鉴定、拍卖、变卖中违反法定程序,泄露审判秘密,向当事人、代理人借钱、借物、报销费用,枉法裁判,使用、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执行款,索贿受贿”等七个问题进行了规范。
  11.“三大主题活动”:2008年2月起,省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教育活动。
  12.“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5月4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狠抓公正、廉洁司法和制度建设。
  13.“双语”法律人才: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既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又懂汉语的法律人才。
  14.王锡俊事迹:王锡俊,男,生前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5年,审理刑事案件2100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0080件,件件办成“铁案”,先后获得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十佳法官”、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等荣誉。2009年3月19日,王锡俊病逝,逝年45岁,临终前捐出眼角膜。最高法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15.“两所一庭”建设“交钥匙”工程:指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基建和财政投资计划,由政府进行建设,建好后再移交政法部门。
  16.“两庭”建设:指法院的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
  17.“一对一”联络活动:2009年,省法院决定,由高、中级法院院领导、中层干部对口联系省人大代表,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交流。
  18.“三个五”活动:2009年,省法院发文要求各中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5件案件的调解、参与5件案件的监督执行、旁听5件案件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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