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NO:SC080712)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