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时间:2010-09-17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09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林业厅厅长 王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2009年6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湿地和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其中湿地是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据联合国环境署2002年的权威研究数据表明,1公顷湿地生态系统每年创造的价值高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