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高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有关要求,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修订或制定了40余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严格问责的力度,对违规管理和使用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在全省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部门、单位领导违规领取补贴等进行了限期清退,对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及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审计部门在督促整改的工作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动态反映,结合对屡审屡犯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时调整审计监督重点;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实现了与财政管理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持续性和针对性。省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整改工作中开展了专项督查,确保审计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省人大继续加强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总体上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是好的,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都得到及时纠正和规范。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入31589万元未缴入金库的问题。财政厅已清理缴库6840.57万元,其余的待相关事项清理核实完结后及时处理。
(二)关于预算单位依附行政职能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缺乏统一制度规定的问题。财政厅拟借鉴其他省市有关保证金、抵押金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此类资金的监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蒋巨峰省长专门批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到规范运作。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扶持条件的园区获得了贴息和补助资金的问题,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部分市级部门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已将2500余万元资金收回省财政或相关市财政予以监管,待重新申报和审批后再予以拨付;对项目未及时实施或完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市的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每季度向省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关于基建投资预算2900万元安排不规范的问题。对两个职业教育基建项目资金闲置问题,经省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调整了方案,并加快项目实施,一个项目已于8月份完工,另一项目将于12月份开工;对调整4所学校基建资金用于其他学校支出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问题,已责成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关于少征地方教育费附加321;7万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将少征收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追缴入库。
二、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对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接受审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都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公安厅等部门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和单位通过一把手牵头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