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就全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的安排情况,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自200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全省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依法治省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两个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五五”普法保障有力,实施进展顺利。
各地、各部门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各级法建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助推、司法行政牵头、各方履职、全民参与”的上下联动、纵横结合、立体覆盖的普法格局。普法经费落实,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部署阶段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各级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经常性地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及时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泸州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实行“一票否决”。成都市出台《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制化、常态化和群众化。2008年,各地、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先后开展自查、交叉检查和成果宣展等工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分别带队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进行检查验收,按照省上检查标准,各地各部门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到90%以上。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立足群众需求,“五五”普法定位准确,社会效果良好。
围绕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和谐平安创建、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紧扣各地开展的项目引资年、项目推进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加强了与经济建设、发展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遂宁市大英县建立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要求联系企业的政法领导干部每个月平均一次以上到企业去搞好法律服务,为联系企业做“法律体检”。成都市把服务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结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法治理念指导决策,确保了综合配套改革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快速有序推进。在甲型H1N1流感发生时,及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讲解,为维护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