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1-03-21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1月2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0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面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艰巨任务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认真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服务“两个加快”。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5件,废止5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对5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接受并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1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为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决定性胜利,为“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进入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着力保障“两个加快”
  常委会把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紧紧围绕全省重大工作,依法履职行权,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
  坚持把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依法履职的中心工作,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强化法制保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对省政府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既注重速度,更注重质量,恢复重建取得又快又好显著成效,灾区发生脱胎换骨巨大变化,确保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巩固恢复重建成果,加大灾区发展振兴的支持力度,大力提升灾区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灾区发展上台阶,人民生活上水平,确保省委“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战略部署圆满实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的指导和管理,根据2009年《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并充分征求意见,作出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快建立提高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水平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强化灾后恢复重建法制保障,对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灾后恢复重建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提出了一批有价值的建议意见。
  坚持把推进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主、三化、三加强”工作思路和加快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重大战略部署。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工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提出了意见。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投资工作的报告,针对继续加强公共投资管理,确保政府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公共投资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意见。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制定完善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调整结构助农增收的措施,确保四川粮食自求平衡和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了意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是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多次组织召开交通枢纽法制保障座谈会,围绕全省交通枢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强化法制保障的对策和措施。为实现与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顺利对接,充分发挥成都的核心主枢纽作用,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成都地铁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论证,积极组织落实。
  (二)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主动适应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机遇,努力推动全省经济在加快发展中促转变,在加快转变中谋发展。听取和审议201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省政府坚持“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狠抓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两个着力重点,坚持不懈推进跨越发展所做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要求省政府科学制定我省“十二五”规划,鲜明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把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组织载体,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常委会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完善,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为实现我省由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大省的转变,常委会对《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下放了审批权限,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利于助农增收。听取关于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增强经济核心竞争力,应对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选择,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部署,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两个加快”提供有力支撑。
  (三)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把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两个加快”的重要着力点。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省政府认真执行节约能源法和环境保护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的建设和管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努力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制定《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在国内首次将碳交易和沼气综合保险内容纳入了地方性法规。为贯彻落实省委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战略部署,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提出要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资源保护,健全生态安全体系,夯实可持续发展生态基础,制定《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阿坝州和岷江上游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批准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省政府把水污染防治作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常委会还开展了以“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水环境、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常委会把民生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一)着力推进民生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坚持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听取和审议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进一步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全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报告,要求省政府按照“全面落实、重点推进、试点先行”基本思路,在医改工作中遵循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常委会把依法保障食品卫生和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连续两年开展相关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省政府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法制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修改《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身体健康素质。
  (二)着力推进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修订《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促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更加有规、监督更加有效,切实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确保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机制,创新“普治结合”新模式,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调解、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情况报告,推动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工作理念,落实“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报告,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继续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4418件次,接待来访4490人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了交办,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
  (三)着力推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依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民族团结和睦。对我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根本任务,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高度重视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工作。批准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批准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切实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草原永续利用,促进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批准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批准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在贯彻执行好国家人口计生政策的同时,充分体现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照顾。
  三、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常委会始终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水平。
  (一)坚持法制统一,提高立法的规范性科学性
  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坚持“少而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确保我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协调和配套,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做出积极贡献。监督法颁布以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在认真调研、科学总结、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内容,细化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对于提高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水平,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新邮政法出台后,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我省邮政事业发展现状,在全国率先制定《四川省邮政条例》,切实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重点保障民族地区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公民享有邮政普遍服务权利,促进全省邮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进一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筑完善合同行政监管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新修正的选举法,结合我省实际,修改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选举原则,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更好地加强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废止了《四川省公证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批准修订了《成都市消防条例》;根据2004年宪法的修改,以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批准废止了《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批准修订了《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批准废止了甘孜、马边、峨边等民族自治地方的相关单行条例。常委会还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通过四川日报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征集地方立法建议,收到的56件立法建议,经主任会议认真审议,决定将其中4件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在电力法规建设中首次引入立法预评估机制,收到很好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全省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维护在川侨资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侨法的贯彻实施。审查财政预决算是监督法规定的重要监督内容。听取和审议了2010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四川省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四川省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发行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继续改进预决算草案预先审查工作,对提交代表大会的省级87个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重点审查,对省级133个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深入审查。进一步完善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制度,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不断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督促政府财政部门将城市低保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等27项的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