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审查结果的报告

时间:2011-05-09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3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于3月23日下午对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以下简称《变通规定》)和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变通规定》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变通规定》和民宗委审查意见的报告均表示赞同,并对《变通规定》个别条款的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3月23日下午,民宗委召开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民宗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变通规定》个别条款的文字作了修改。民宗委认为,《变通规定》经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经征求甘孜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本《变通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报告,请连同修改后的《变通规定》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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