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11-05-10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3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并在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共有十三项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作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车船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任免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车船税法;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四十一号、第四十二号、第四十三号、第四十四号主席令,公布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委托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委员长会议提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胜玉、孙大发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黄献中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二、吴邦国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
  在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准备。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普遍表示赞同,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客观反映了一年来常委会工作的特点和亮点;部署工作思路清晰、积极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特别是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的总结,立意高远,论述深刻,是一篇政治性、思想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好报告。会议审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大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胜利完成,使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吴邦国指出,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本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