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切实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8月对我省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在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自查基础上,于8月12日在成都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暨汇报会,听取了张作哈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会后,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王宇坤分别带队赴内江市、宜宾市和成都市、遂宁市开展检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雄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委员彭述明带队赴甘孜州、乐山市开展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各有关市(州)的国家机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实地检查,听取市(州)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束时,各小组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成效 从检查的情况看,《条例》在全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我省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级、各部门把《条例》纳入普法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等不同层面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如甘孜州结合州情和当地宗教实际,深入开展了“送法进寺”活动;宜宾市每年举办面向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政策法规培训班2至3期,累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绵阳市安县、北川县和平武县将《条例》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党政干部、宗教界人士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条例》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深入,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宗教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加强了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能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汇报,研究宗教工作;宗教工作有专人分管。如泸州市所辖的7个县(区)均确定了分管宗教工作的副书记、副县(区)长;宜宾市于2004年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任副组长,定期分析宗教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宗教工作。二是完善了组织。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解决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基层乡镇(街道)大多确定由党委统战委员或副乡镇长分管宗教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宗教事务,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狠抓制度建设,宗教事务管理迈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一是《条例》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完善。近年来,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先后制定了《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寺观教堂的区分标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抵御宗教渗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藏传佛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施行,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制保障和规范标准。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宗教涉外事务的管理。如阿坝州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结合实际提出了“寺庙管理法制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依法管理规范化、服务群众奉献化、宗教关系和谐化”的“五化”工作要求,取得明显成效;成都市在贯彻实施《条例》中,探索出了财务管理规范化、账务管理标准化、财产管理精细化、审批管理程序化和监督管理制度化的有益经验;绵阳市采取“谁滥建、谁拆除,谁违法、处罚谁”的办法,成功治理了滥建庙宇现象。三是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充分利用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信息,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及时制止非法行为,打击违法活动。在藏传佛教领域深入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坚决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确保了全省藏传佛教领域的总体稳定;扎实推进天主教自选自圣工作,先后成功选举了宜宾、南充、乐山、西昌、成都五个教区的主教(助理主教),成功地祝圣了乐山教区主教,挫败了梵蒂冈的干扰破坏;依法开展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成功制止了一些大的非法传教活动,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治理伊斯兰教非法传教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逐步实现规范管理,零散朝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强化服务意识,宗教界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宗教领域民生问题不断改善。在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省级宗教、财政、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下发文件,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部署落实,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任务要求。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顺利、有序推进,按照工作计划,2012年底前全省将实现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二是宗教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各地积极研究解决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问题。如宜宾市专门划拨20亩土地修建了天主教宜宾教区主教府,划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