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8日下午分组审议了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决定表示赞成,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因此,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该决定。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