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善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成都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条例》通过前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部分专家的意见,多次与成都市人大城环资委进行了沟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已经作了相应修改和完善。省人大城环资委于2012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由中心城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生态绿地及周边七大楔形地块构成,生态用地总面积为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