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3年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七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东升
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们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围绕四川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共收到议案31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件,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0件。这些议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强化世界遗产、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信息安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等。这些议案指出了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切合实际,有的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有的要求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还有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和作出决议、决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议案对全面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于1月29日下午召开了全体会议,对收到的代表议案进行了审查。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收到的31件议案符合本次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的规定,同时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审议的议案,建议按照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将这31件议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一、交法制委员会审议的3件 1、宜宾代表团提出:关于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号) 2、张平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的决定》的议案(第3号) 3、余仪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第22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5件 1、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号) 2、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第8号) 3、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办法》的议案(第12号) 4、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个人信息保护办法》的议案(第13号) 5、胥纯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议案(第21号) 三、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3件 1、葛云伦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8号)。 2、贺盛瑜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议案(第19号) 3、张桂芳等20名代表提出:关于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第30号) 四、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7件 1、张芳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1号) 2、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1号) 3、刘旭晴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第15号) 4、李伊林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20号) 5、雷林等2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订《四川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议案(第23号) 6、潘敏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24号) 7、郝士权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7号) 五、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3件 1、张健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议案(第2号) 2、黎萍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6号) 3、阳运良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大济青——引青济岷”选择方案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第31号) 六、交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10件 1、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议案(第5号) 2、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第7号) 3、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第9号) 4、翟峰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第10号) 5、张旭东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4号) 6、刘友生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效治理嘉陵江中上游生态环境的议案(第16号) 7、阳运逵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7号) 8、蒋希琳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第25号) 9、李亿中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8号) 10、田荣华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议案(第29号) 上述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结果,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入今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建议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议案,将审议工作列入计划,加强与提案代表的沟通,邀请相关代表参与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审议质量。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告,印发明年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