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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2013-08-16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3年4月2日)

张东升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再次审议了《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初次审议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审议批准了《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和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2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案。
  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该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精简审批事项、推动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引向深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这次全国“两会”,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拼搏实干,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大会正式开始前的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密切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点要求。张德江委员长在大会闭幕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东明书记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我省人大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强立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二要坚持依法治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三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在全省传达“两会”精神大会上,东明书记再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要紧紧围绕大局、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民主权利和加快依法治省进程等要求。
  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张德江委员长、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深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进一步把握我省当前经济工作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把转变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深刻认识,进一步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建设“讲政治、讲学习、讲法制、讲廉洁、讲效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正确认识当前我省的发展形势,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人大工作
  经过西部大开发特别是这几年的加快发展,四川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清醒分析,四川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十分急迫,任务更加繁重。省委着眼省情特征和任务要求,坚持把加快经济建设作为兴省之要,提出了“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和“多点多极支撑”等重大发展战略,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一心一意谋发展、凝神聚力奔小康。这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全省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人心思干、竞相发展,今年前两个月全省经济实现稳步增长,工业主要指标增幅保持高于全国的态势,各方面工作都呈现出新的气象,实现了良好开局。
  巩固和发展当前全省发展的好势头,进一步推动省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是全省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大局。我们要自觉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工作与全省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统筹谋划立法、监督、调研、决定等工作,通过严格依法履职、积极提供法制保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力提速四川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步伐。
  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工作的方向、道路和具体任务。我们要牢记任务要求,把握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专委会和办事工作机构要围绕落实常委会党组工作要点和常委会立法、监督、学习以及调研等工作计划,科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加强立法工作。除继续审议上届未完成的几件立法项目外,2013年计划新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基本住房保障等9件法规,修改酒类管理等6件法规,为服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实施、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二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扎实做好监督工作。今年,计划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工作报告11个,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个。对城乡规划条例、义务教育法、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法治四川建设。
  三是密切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当前,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常委会要把该项工作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相结合,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同时,2013年常委会确定重点督办秦巴连片扶贫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等12件代表建议,希望有关专委会和办事工作机构,督促承办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围绕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题,今年常委会共安排了构建西部物流中心、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等15个重点调研课题。各课题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写好调研报告,围绕发展提出真知灼见,更好地为依法履职和党委科学决策服务。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坚持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聚集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以作风建设的显著成效推动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
  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