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栗东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