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广安市邓小平故乡的全国人大代表,近日我参加了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收获颇丰,感触颇多。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成果的不断丰富完善中,在与各种错误思潮的较量斗争中,历经艰辛探索而不断发展起来的。人大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放在首位。在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中,需要不断实践和发展这个“三统一”。人大代表还要认识到,人大制度是中国国情、广泛民意最佳结合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的慎重政治选择,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坚持、宣传和实践这个制度。通过对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坚定了我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政治信心和政治方向。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领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的法治精神和法制原则。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开始,13年的历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人大代表要为法制制度的完善尽职尽责,要为行政司法实践的公平正义尽心竭力,要为全社会法治精神的树立而以身示范、率先作为。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掌握了履职尽责的原则、重点和方法。我们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代表13亿中国人民集体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肩负着原选举单位家乡父老的政治重托。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要善于以小见大,居一隅而谋全局,对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负责,增强大局意识。我作为四川省人大以法定形式推举产生的代表,要善于立足四川、“入乎其类”、“在地达天”,依法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增强责任意识。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还要堪为先表,对自己的履职行为负责,对人大代表的社会角色、社会形象、社会责任负责,积极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增强民生意识。此外,还不忘向群众宣传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凝聚成的全民意识,国家意志。神圣与光荣的背后,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