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戴河举办2009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和我省3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本期学习班学习。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二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今年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在代表完成初任学习、履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学习重要法律。通过对立法宗旨、立法原则、重要条款等方面的学习,帮助代表对法律有较为系统的认识,进一步宣传法律、推动法律的实施。同时,通过安排相应的专题报告,帮助代表了解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以提高代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发挥代表在保障法律实施中的作用,从而增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本期代表法律学习班,安排了关于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的5个专题报告,并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以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在开班式上讲话,对代表参加培训学习提出了要求。来自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本期学习班学习。
(人代工委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罗宇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