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人大代表在行动
时间:2014-09-15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人大 作者:王显惠
  泸州市纳溪区区人大代表新乐镇代表小组的代表们和新乐镇的镇人大代表们紧紧围绕省委“走基层”活动的主要任务,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村社,掌握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民意,反映诉求,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一是帮扶实实在在,爱民之心情真意切。不管是镇人大代表还是在新乐镇选区选举的区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帮扶所在选区的2个困难户。如区人大代表熊燕今年联系了长安村十社的宋成玉户,宋成玉夫妇已七十多岁,有一女儿已出嫁到渠坝,夫妇二人因年老长期生病,生活非常困难,熊燕代表多次到宋成玉家走访,并联系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区人大代表胡运汉联系了桂花村十六社的刘发生户,刘发生的儿媳和孙子都是精神病患者,住房在今年6月4日已倒塌,在住房倒塌后,胡运汉代表曾两次到户了解情况。如果要为该户4人修一套75平方米的住房,至少要筹集建房资金48500元,还不含打水泥场坝的钱。区人大代表胡运汉在这3个月内心系该户,多方联系,为其筹集建房资金,已协调纳溪区电信公司捐赠了6850元,纳溪区国土资源分局支持20000元,新乐镇人民政府出资10000元,其余资金由纳溪区检察院的同志们自发捐赠。现房屋已开始着手修建,预计10月份完工。 
  二是结合民情“六必访”,让选民的大小琐事记在人大代表心中。镇人大主席团要求每名镇人大代表每年还要为所在选区群众办理2件以上实事,目的是让人大代表了解民情民意办实事,当群众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看得到人大代表的身影。在民情“六必访”(提出诉求必访、遭遇不幸必访、婚丧喜庆必访、家邻纠纷必访、生病住院必访、生活困难必访)的过程中,人大代表邓小军、刘勇在了解到大河村二社的张明权因患皮肤癌致贫和大河村六社的李贵章瘫痪6年经济相当困难的情况后,立即联系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平时,代表们还将了解到的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的情况记录在册,提供给镇政府,作为镇上发放救灾救济资金的参考依据。 
  三是切实加强对平时接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如接到铜鼓村群众反映九社的卿国珍户房子马上就要倒塌亟需解决其住房问题的情况后,区人大代表熊燕和镇人大代表朱应平马上联系有关部门,为其筹集了57825元资金修建了73平方米的房屋;铜鼓村1社的低保户王长坤年岁已高,女儿是精神病患者,儿子常年在外联系不上,家庭十分贫困,第二代表小组的代表们在了解情况后帮助其向四方求援筹措建房资金,现房屋已建好并入住;又如镇人大主席在接访日了解到石龙村3户分散五保户因房屋破旧而长期到镇上反映情况后,多方面想办法为其筹资建房,资金来源一是联系安排D级危房建房资金,二是镇上、村上分别出一部分资金,三是电管所无偿为其安装电灯,现已建成了一个集中居住点;再如桂花村的欧文兵,精神有障碍,无人照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第一代表小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想办法解决,现已为其办理了五保,并送至无忧阁疗养。 
  四是为选区群众寻找致富路,是代表的心中大事。新乐镇的人大代表们一直把如何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带领群众早日走上致富之路作为心中的大事,积极为所在选区的群众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如今年,长安村的代表们就自筹资金想办法办起了泸州市柏香林豆筋加工厂,解决了30多个外出务工返乡的“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 
  五是给代表加压,签订《新乐镇人大代表履职责任书》。年初,镇人大主席团与每位人大代表签订了《新乐镇人大代表履职责任书》,以简洁扼要的条款明确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在签订责任书时,长安村的曾先涛代表就当场感慨:“现在当人大代表好大的压力啊!”签订责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人大代表在任期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地发挥出基层代表的积极作用,让代表们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