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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川深入调研我省精神卫生工作
时间:2011-10-17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 作者:潘怡/文 田沛/图

 


  


 



 

  “承担共同责任,促进精神健康”。为了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与他人,确保无需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程序或制度缺失而被强制收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10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黄薇副主任并卫生部相关部门领导一行在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专程来我省就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配合调研组在川期间调研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高院、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以及省精神卫生中心、华西法医鉴定中心等有关单位及专家学者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重点就精神病患者非自愿住院医疗、精神卫生保障措施等立法制度设计展开了热烈讨论。10月12日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高新区桂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办。
  黄薇副主任一行表示,四川精神卫生工作全国领先,精神卫生工作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配备走在了全国前列;调研中反映的意见中肯,建设性强,亲耳聆听很有收获,这些意见对下一步立法工作有很大帮助。在调研考察中,调研组一行对成都市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创造性实施“阳光救助”民生工程,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等做法给予了积极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力及一处同志参加调研座谈并陪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