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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赴外省开展立法调研

时间:2009-08-26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田沛
  

  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王启庭、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力一行,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辽宁省,就审议《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防范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对这三个即将进入三审的法规草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高度重视,针对一审、二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们提出的意见以及部分市州人大、省级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专赴外省,虚心学习、借鉴其他省、市优秀的经验和做法,以切实解决我省立法中的疑难点问题。
  围绕《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中是否设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产品生产登记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系统资格登记管理两项行政许可、安装视频系统是否应当设置标识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调研组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座谈时,进行了热烈探讨。
  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就《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举行的座谈会中,大家就志愿服务中政府职责如何界定、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纠纷的处理和法律责任展开了深入交流。
  针对我省制定《实施办法(草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调研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在有效治理和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坚持防治并重、治用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沙区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中药材系列产品的开发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表示将结合我省省情,切实完善相关法规的制定,把防沙治沙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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