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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试水募捐立法填补空白

时间:2011-05-24 来源:《法制网》
  

  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湖南省募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在国家尚未制定关于募捐活动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进行的“试水”,不仅填补了我国当前募捐领域立法的空白,而且为国家今后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条例》共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募捐人、募捐行为、募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鼓励措施、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八个部分的内容。新通过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募捐,保护捐赠人、受益人、募捐人的合法权益,达到鼓励捐赠,唤起广大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培养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促进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目的。尤其是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募捐主体资格不明确,募捐程序失范,募捐财产管理不善、使用不透明,“骗捐”、“诈捐”等热点问题,新通过的《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尝试,亮点频出。  (摘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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