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园地 > 大案纪实 >

优秀铁路民警沦为劫匪帮凶

时间:2009-06-18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2006年夏,河南郑州连续发生多起入室抢劫案,令人震惊的是,4名犯罪嫌疑人中一人竟是郑州市铁路公安处的科长余伟。

   一名连续多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优秀警察的民警怎么会沦落为劫匪?原来,离婚后的余伟认识了王强,劣迹斑斑的王强把他拉下了水。余伟利用自己的身份,把“有钱人”的家庭住址等资料提供给劫匪王强。案发后,警方经过排查发现,王强还是16年前杀死自己舅舅一家3口的凶手。

   去年11月,余伟因涉嫌抢劫、非法持有弹药罪,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余伟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7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民警和凶手成了好朋友

   今年37岁的余伟出生于河南息县一个农民家庭。他高中毕业后参军,1996年从部队转业后,成为郑州铁路局的一名职工。不甘平庸的余伟,后来通过招警考试成为郑州铁路公安处的一名正式民警。

   1999年元旦,余伟和他心仪已久的一位姑娘结婚了。2002年,随着女儿的出生,这个三口之家洋溢着更多的笑声。

   余伟工作踏实肯干,几次勇擒歹徒,连续多年被郑州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公安处评为劳动模范、优秀警察。2004年,余伟升任郑州铁路公安处某科科长,这时的余伟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和不错的仕途,但是,家庭矛盾也出现了。

   余伟的妻子性格倔强,她处处不愿弱人,在女儿上幼儿园的问题上夫妻俩就没少吵架。妻子坚持要找最好的幼儿园,让女儿从小就接受最好的教育。最后,余伟妥协了,把女儿送进一家贵族幼儿园。

   但是,每月2000多元的费用压得余伟喘不过气来,再加上有病的父亲也需要钱,家里的经济越来越紧张,夫妻俩的矛盾不断升级。

   2005年11月,感情破裂的余伟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由妻子抚养。

   离婚后的余伟,意志消沉,经常借酒消愁。

   2006年初,余伟在酒桌上认识了颇讲义气的王强。王强在银基商贸城做服装生意,相同的年龄、相似的婚姻经历使他们无话不谈。

   1991年,经朋友介绍,王强认识了一个漂亮女孩。一开始,女孩家人不同意。于是,他们就在外租房子住。时间一长,女朋友家人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

   婚后,王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2001年,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妻子离婚后去了加拿大。

   对于王强的豪爽与真诚,余伟很感动,他把王强当做自己信赖的朋友。王强几次因为小事惹来麻烦,余伟都通过自己的关系为他摆平。

   但是,城府颇深的王强却不这样想,他是想取得余伟的信任后利用他的警察身份合伙作案。使余伟更没有想到的是,狡诈阴险的王强还是16年前一起灭门惨案的制造者,而死者正是王强的亲舅舅一家。

灭门惨案隐藏16年

   王强为什么会对自己的亲舅舅一家痛下杀手呢?这与王强的坎坷经历有关。

   1968年,王强出生于陕西西安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工人,母亲务农。王强4岁那一年,父母离婚,他随母亲来到郑州继父家。

   王强6岁时,思父心切的他偷偷跑到西安去找父亲。这件事让母亲很吃惊,她认为这个儿子应严加管教。从此以后,只要王强哪一点做得不对,母亲就打他。

   王强8岁那年偷西瓜时被抓住了。母亲将他拽回家,一菜刀将他无名指砍掉一截。之后,母亲还经常将他锁在家中,戴上铁链,不让他出去。

   “剁指事件”后,王强就开始逃学了,和那些逃学的小孩去打架,偷东西吃。

   看着一天一天学坏的儿子,母亲更是生气,对他非打即骂。王强也慢慢地产生了逆反心理,小小年纪的他开始出来闯荡。1981年,他因盗窃被管教;1983年,他因打架被劳教;1985年,他因盗窃被判刑。

   婚后,王强开过餐馆,卖过服装,但是生意一直不好。手头紧的时候,他就想起了做生意的小舅舅方德,想找他要点钱。过去,他曾帮小舅舅卖过衣服、贩过鱼,想着他会帮自己。去了几次后,舅舅也烦他了。

   1990年7月,母亲因生意上的事,埋怨了儿子几句,王强就把50多岁的母亲推倒在地。方德去质问王强,王强却根本不把他这个舅舅放在眼里,方德就给了王强一记耳光。

   想想这些年所受的罪,还有“剁指事件”在心中留下的阴影,王强把这一切仇恨都转移到了小舅舅身上,心胸狭窄的他决定报复方德。

   王强聪明,喜欢看书,看过一些纪实文学、侦破小说等。他很讲义气,朋友也多。年龄和他差不多的刘中原吸过毒,还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刘中原的父母有病,儿子也常住院,不断向王强借钱。不管啥时候,只要身上有钱,王强一定给他。这次,他想到了自己的这个生死弟兄。

   1990年8月3日上午,王强和刘中原携带凶器,来到小舅舅家。小舅舅年近八旬的姑姑给他们开了门,王强让老人在外面等待,自己则带着刘中原冲到小舅舅卧室,见小舅舅和6岁的表弟在床上睡觉,就与刘中原一起将两人杀死,随后又杀死了小舅舅的姑姑。作案后,狡猾的王强抹掉了现场的一切痕迹。

   16年过去了,血案成了悬案。王强和刘中原一直逍遥法外。

劫匪把警察拉下水

   1995年,王强因犯抢劫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刑9年。

   2004年11月刑满释放后,母亲拿出了所有积蓄,让他在银基商贸城做服装生意。这时,王强认识了后来的女朋友夏茹慧。

   虽然做生意,但辛苦一天也挣不了多少钱,本性难改的王强还准备抢劫。

   认识余伟一段时间后,王强就劝余伟:当初你妻子和你离婚就是嫌你没本事挣钱,我现在有一个挣钱的捷径,你给我们物色对象,我组织人去抢劫,少不了你的好处。为了打消余伟的疑虑,王强向余伟说自己的计划非常周密,警方不会轻易发现。

   第一次听到王强的抢劫提议,余伟断然拒绝。当王强一次又一次地给他灌输这种想法时,余伟的思想开始动摇了,他开始寻找抢劫对象。

   余伟首先想到了张梅,张梅是郑州一家报社的部门主任,丈夫开了一家公司,家中经济条件不错。王强让他弄清张梅的家庭住址。

   2006年5月底的一天,余伟通过一个管户籍的警察朋友,查出张梅的详细住址,王强、刘中原和余伟制定了周密的抢劫计划。

   几天后,王强、刘中原和余伟开始踩点。当贾某开着一辆蓝色别克车驶进大院时,王强要跟过去实施抢劫,余伟害怕暴露让王强改天实施,还交代王强再找几个人。

   2006年7月4日晚7点左右,王强、刘中原、夏茹慧3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再次来到张梅住的小区。深夜11点,张梅驾车归来,她一下车,王强和夏茹慧就跟上来。当张梅来到家门口时,身材高大的王强突然从身后用胳膊勒住了她的脖子,并用仿真手枪逼迫她打开房门。进屋后,3人将张梅用胶带纸封住口、绑住手脚。

   他们从张梅身上及家里抢得现金4200元、港币1300元及首饰、集邮册、银行卡等,逼迫张梅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夏茹慧拿着两张银行卡到航海路上一家银行取出5000元后,又到不远处的另一家银行取另一张卡上的钱。

   夏茹慧取出现金后,王强和刘中原警告张梅不准报案,迅速逃离了现场。最后,王强分给余伟1200元。

   几天后,王强再次要求余伟提供有钱人的资料。这次,余伟把目光投向了自己所认识的一个手机连锁店的老板陈海。

   7月25日,余伟带领刘中原来到郑州市友爱路一小区,对陈海住址进行指认,王强、刘中原和夏茹慧踩点后准备作案时东窗事发。

抢劫被抓悬案告破

   2006年7月7日,郑州市中原公安分局的一位局长突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报案人称,2006年7月4日23时左右,有3名犯罪嫌疑人入室抢劫,抢走他妹妹张梅财物9万多元。这伙歹徒持有枪支、警用手铐和胶带纸,作案手法娴熟。

   抢劫后,犯罪嫌疑人还威胁他妹妹不要报案,公安局里有他们的人,如果她报案的话就杀她全家。于是,他们就选择了直接报案给公安局长。

   接到报案后,中原公安分局立即展开调查,20天后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夏茹慧在银行取钱时留下的录像资料使她被警方锁定。

   7月27日凌晨,夏茹慧被抓获,在她家中搜出了胶带纸、手铐、手套和假手雷等作案工具。她很快供出了一切,使办案人员吃惊的是,她还供述了参与抢劫的警察余伟。

   当天,余伟、王强、刘中原相继落网。余伟被抓时,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了写有手机店老板陈海详细住址的纸条。在余伟家中,警方还搜出了64式、51式手枪子弹50发。

   接下来,王强等人一五一十地交待了入室抢劫的几起案件,但是警方怀疑他避重就轻,说不定在他身上还有其他案件。警方遂对王强的生活轨迹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经调查,王强的舅舅一家三口死于16年前一桩惨案中。

   16年过去了,当时的作案现场已经变成了一个古玩市场,当年的办案民警有的退休,有的已经升职,但当时的惨状仍使他们历历在目。年近八旬的老人身中十几刀,6岁孩子的喉管被割断。

   而民警在讯问时发现,一提到“8·3”案件,王强马上浑身轻微发抖,眼神中掠过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恐慌。

   就在专案组详细研究下一步的突审方案时,从看守所里传来消息,王强被提审后,回到牢房时曾对同房人说:“这次我恐怕保不住命了!”当晚,王强曾试图撞墙自杀,被看守民警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脱险。

   16年前,“8·3”血案现场惟一的线索就是留在大衣柜里的半枚指纹。中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技术人员在对王强进行指纹资料整理时发现,王强的指纹和16年前凶杀现场留下的指纹非常相似,找到相同的分歧点、中断点共计13处。按照规定,在定案的过程中只要有11个相似点,就可认定是同一个人的指纹。

   2006年8月4日晚,经过连续9个小时审讯,刘中原首先交代了其于1990年8月3日伙同王强杀死3人的犯罪事实。紧接着,王强的心理防线也彻底崩溃。至此,这起尘封16年的特大命案成功告破。

被告人的不同心态

   听说王强是16年前那起惨案的凶手,并且杀死的是他自己的亲舅舅时,余伟傻眼了,他感到一丝寒意袭上心头。

   灭门惨案告破后,方德的哥哥方义噙着泪水说:“接到中原分局的通知,说案子破了,是亲戚干的,我就猜到是王强!这么多亲戚,就他有前科。”方义说,他虽然是王强的舅舅,但他有十多年没见他了,以至于案发后排除了王强的嫌疑。

   对姐姐的管教方式,方义说从小吃尽苦头的姐姐坚信“棍棒下面出孝子”,于是对子女严格要求。没想到,王强竟曲解了母爱,将仇恨转移并对亲舅舅下手。

   他说,得知噩耗后姐姐十分伤心,天天落泪。她已搬到乡下,不愿再见任何人。

   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王强也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母亲剁自己的手指,是母亲恨铁不成钢,希望自己永远记住这个血的教训,好好做人,不再偷人家的东西。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强说,一次,他带着几个好朋友回家玩,谁知到家门口时,硬是让母亲给轰走了,并当着那么多人把一些东西都砸了。为了让母亲理解自己,他就绝食以示反抗。不料,母亲竟服了一包安眠药自杀。后来大家把她送到了医院,经抢救后脱了险。这件事,使王强心里很难受。其实母亲也是为了自己好。如果当初家里有一点点温情,母亲能听进去他说的话,不再把他看成“坏孩子”,也许他不会走到今天。

   王强说,他从内心里已经原谅了母亲,如果不是案发,他要为母亲养老送终。王强很感激他的岳父母,他们没有嫌弃他。他们多次对王强说,钱财是身外之物,生活过得去就行了。

   王强说,自己总想干点大事,到现实中才发现,自己其实很渺小。做人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走。他当时认为,老实本分挣不了钱,才一步步走到现在。“现在我想通了,男人就要敢于承担责任,我愿意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2007年11月1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余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王强和刘中原被判处死刑,夏茹慧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接到判决后,余伟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7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二审中,余伟一直泪流满面,一次次说自己罪有应得,乞求张梅等人的原谅,并向曾经培养和帮助过自己的人表示深深的歉意。

   (文中受害人张梅、陈海为化名)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