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郑婕 彭永龙 海南省中部贫困山区屯昌县卫生局,给辖区海南省农垦晨星医院下拨了一笔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该院院长蔡松强伙同医院会计、出纳合谋编造虚假报销表,贪污项目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并私分。经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4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对蔡松强3人判处三年至两年有期徒刑。
经查,2011年11月,屯昌县卫生局给海南省农垦晨星医院下拨了14.77万元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同月25日,蔡松强和会计许少强到海南省国营中坤农场财务科预借回这笔款。由于医院没有独立账户,为方便医院取款,经蔡松强同意,会计许少强将这笔项目款存入了自己私人账户。同年12月15日,许少强从账户中取出12万元,发放晨星医院公共卫生项目劳务费4.6万余元,还余7.3万余元。此后,蔡松强提出将剩余项目经费拿出4.75万元私分,出纳张明也表示同意。2011年12月17日,许少强从保管的项目资金余款中取出这笔钱,进行了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