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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
时间:
2003-03-2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第一条 为了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