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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专题讲座——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

时间:2008-09-02来源:中国人大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讲专题讲座,题目是《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政府预算作为财政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内容,涉及国计民生,关系到最广泛的公共利益。审查监督政府预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为更好地依法开展和加强预算监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公共财政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地安排了这次专题讲座。

  此次专题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他主要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推动财政改革等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

  朱志刚说,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非盈利性、法治性的基本特征。近些年来,我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人大预算监督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来进行,监督财政政策是否符合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监督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状况,监督财政赤字的规模以及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情况,监督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

  朱志刚说,公共财政的最基本目标是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手段包括: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使地方具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当前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要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从推动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入手,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朱志刚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在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过程中,人大应加强对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积极推动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积极推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财税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建立财政绩效评价制度;积极推动公共财政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加快财政立法,提高财政法治化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听取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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