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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代表作用 推进政治文明

时间:2007-05-09来源:未知
  

  去年5月,中央下发了9号文件,8月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对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目的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级人大在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把我省代表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换届以来,我省各级人大为加强代表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中央9号文件下发以来,各级人大积极拓宽代表工作领域,丰富代表工作内涵,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和经验在本次座谈会印发的省人大常委会课题组的系列研究报告、各市县的交流材料里有较充分的展现。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发挥代表作用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够,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的各项保障和服务还不到位;部分代表的代表意识、履职意识也还比较淡薄,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主动性不够强,履职能力较弱。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制约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其结果是直接影响了我省各级人大履行法定职责的水平,也制约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下面我就如何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发挥代表作用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为基础和核心的。各级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各级人大的主体。每一位代表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影响到人大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能否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管理好国家事务。中央9号文件要求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之一,这就抓住了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关键,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完全符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把9号文件的精神学好吃透,把我省16600名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好,我省人大工作就必将呈现出崭新的气象。但是,在当前人大工作实践中,由于对代表作用的问题仍研究不够、认识不高,有的同志认为代表的作用就是参加人代会,把人大代表仅仅当作“会议代表”,闭会期间普遍存在缺乏依靠代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的意识;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仅仅当作荣誉,履职意识淡薄;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氛围。认识上的差距导致代表职责虚化,代表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人大工作的成效和水平也就难以提高。

  因此,在认识上要从三个方面加深理解:

  第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条件。《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法律非常明确地规定,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必须通过全体人大代表。那么,在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就必然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这个主体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只有这样,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才能更好地坚持并使之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充分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具有稳定和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说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是人大工作的成事之基、活力之源,这有两层含义:从代表大会的层面上看,人大代表是人大一切工作的主体和依托,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一个整体,其职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每一位代表的活动来完成,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代表大会能否有效地行使职权。从常委会的层面看,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十分有限的,我省县级以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合计不到千人,仅依靠为数不到千人的机关干部,常委会的工作很难有大的作为,而如果能把16600名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都发挥出来,人大工作的力量将会得到极大的充实和加强。代表工作是常委会的基础工作。夯实基础,做好工作,需要我们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只有抓住了发挥代表作用这个根本,人大工作才会焕发出不竭的活力。

  第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海南的必然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建设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海南,必须依靠各个方面的力量,而人大代表就是其中一支十分重要的政治力量。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上有着特别的条件和优势,是联结党和国家政权与人民群众最好的桥梁与纽带。构建和谐海南,发展民主政治,更好地听取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民利,都离不开广大的人大代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只有通过人大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使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营造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凝聚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从各个方面来讲,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因此,要通过解决认识问题来提高全社会支持代表发挥作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相关工作的有效性。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发挥代表作用的根本原则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是至关重要的。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确定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也是加强人大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中央9号文件据此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三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很好地加以把握。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最关键的一条原则。要使代表作用得到正确和充分的发挥,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实践过程中,要引导广大人大代表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党的执政地位,自觉抵制“三权鼎立”、“无限民主”等思潮的影响,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要善于把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与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善于引导广大代表通过自己的履职活动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有关发挥代表作用具体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常委会党组必须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取得党委的同意与支持;常委会建立完善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机制、确定代表活动内容,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发展大局筹划和实施,组织和引导代表在履职的具体实践中,努力推动解决那些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克服制约发展的各种障碍,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履职方式都决定了它在行使各项职权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代表作用,落实到每一位人大代表,当然是要发挥个体的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常委会作为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它们行使职权都是通过会议的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因此,在发挥代表作用时既要强调民主,更要注意集中。在依法依程序办事的基础上,保证代表可以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在民主审议的基础上对各项议题进行集体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人大工作的这些方式和特点,是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必须在代表履职的具体实践中准确地把握和贯彻。

  三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走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包括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代表发挥作用必须走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在人大代表工作中的必然体现,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代表作为民意代表,可以说,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则是脱离群众。要时刻牢记,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民,代表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始终不能脱离群众。要把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代表作用发挥好坏的标尺,并以此为目标,不断改进代表发挥作用的活动内容、方式方法。

  三、健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为了落实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要求,我们要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并很好地落实代表工作机制,支持、保证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职,将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好。

  第一,依靠代表开好人代会,提高会议质量。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决定了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也是代表发挥作用最集中、最重要的时刻。代表在会议期间行使好会议审议、选举、表决、提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各项职权,对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功能的发挥至关重要。在这方面,目前要特别注意在两个环节上认真改进:

  一是改进会议审议方式,让代表充分发表审议意见。省人大从去年开始采取书面印发部分报告的办法压缩大会时间,增加了代表审议各项报告的时间,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是可行的。还可以考虑提前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初审,保证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审阅报告,进行思考。此外,还要对代表发言的时间和内容加以规范和必要的引导。从目前各级人大会议期间的审议情况看,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有些领导干部代表发言占用时间过多,常常借审议发言的机会安排本单位工作,而一些基层代表没有机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思广益和充分反映民意,其结果是直接影响到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水平的提高。因此要通过规范审议方式让更多的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多发表意见。

  二是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形式之一。怎样把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好?有些市县提出要搞好交办、加强督办、狠抓落实,总结得非常好。我们要改变那种对代表书面答复多、解决问题少,办结率高、满意率低的状况。在这方面,人大要从交办、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跟踪督促、总结。首先,在提出环节上,要努力提高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的水平。要通过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了解有关议案、建议的选题以及酝酿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以及政策信息,组织和引导代表在了解全省发展大局和掌握各方面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准备,并与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在办理环节上,要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建立和落实代表建议承办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分阶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回访代表,征求代表对办理的意见;要主动跟踪议案、建议的落实进度,组织代表抽查、视察落实结果,促其落实。除此之外,还可筛选代表反映强烈的重点建议,直接参与协调、办理,使之得到解决。

  第二,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宽代表作用发挥的渠道。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既是会议的延续,又可为开好下一次人代会打下基础。但是,相比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目前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较为薄弱,许多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发挥的不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必要把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来抓。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抓住两种基本形式:

  一是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有句古语,叫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代表视察和调研,既是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执行代表职务的形式,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议案或者建议,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作准备的重要前期工作。为使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更富有成效,一定要选准选好视察题目,这样视察调研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有针对性地选好具体题目。地方人大发公告、发公开信、在网上发帖子、开通热线电话征求视察调研题目的做法已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我们应当学习、推广。视察调研内容要与会议审议相结合,与代表提议案、建议相结合。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围绕每年人代会审议的重大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的问题,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帮助代表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写出高质量的视察、调研报告,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二是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载体,中央9号文件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当前我省已普遍建立代表小组,下一个阶段主要是要抓好代表小组经常性活动的组织,提高活动的实效,使代表经常性地参加活动、发挥作用有组织、有载体。省、市、县、乡镇都要在制定人大工作年度计划的同时提出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意见,使代表小组全年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防止随意性和“一阵风”。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建立“代表活动室”,为代表小组活动搭建平台。指导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各地实际选准活动重点和项目,完善组织视察、开展调研、约见国家机关及其部门领导人员、走访选民等活动形式。对代表小组组长要重点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小组活动的职责。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以及代表经费使用等方面,可向活动比较活跃的代表小组适当倾斜。

  第三,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发挥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支持作用。在人大工作中长期以来存在一种倾向,就是在安排和实施各项工作时,往往很重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作用,而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更多普通代表的作用,导致人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广大代表脱节。代表是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委会的活动广泛吸收代表参加,可以使代表所掌握的社情民意和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到常委会来,有利于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同时,广泛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也有利于发挥来自各行各业代表的专业优势,为常委会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和活动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议,参加工作评议、立法调研,参加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等,要形成制度,明确规定,有章法可循。

  第四,加强“两联系”,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归根结底是为了在人大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挥好代表联系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方面,要坚持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制度、双向约见制度、常委会委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制度等。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倾听各方面代表的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在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方面,可以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建立代表活动日、发放联系卡、设立代表电子信箱和人大网站、联系选举单位等形式,使各级人大代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从而真正“代表”人民。要认真总结代表联系选民的经验,不断拓展代表联系选民的途径。

  第五,注重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是解决少数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不作为或不积极作为”状况的有效措施。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可以激励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还可以将优秀代表优先推荐为下一届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优化下一届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些市县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效果很好。为了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代表履职状况提供依据,可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履职责任制度等形式。

  四、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我国的人大代表具有兼职性的特点,代表个人不配备专门的工作班子和助手,而是由人大机关统一为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因此,搞好保障和服务,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项基本任务。在这一点上,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各部门一定要摆正位置,要认识到,从人民与代表的关系上说,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人民是“主人”,代表是“公仆”;而从代表与常委会机关的关系上说,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常委会机关是为权力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服务的工作部门,代表是“主人”,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公仆”。把位置摆正了,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才能牢固树立起来,才能扎扎实实地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让人大代表在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好。具体说来,要从以下方面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

  一是知情保障。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必须知情知政,这是发挥作用的前提。代表来自方方面面,大部分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由于条件的限制无法全面了解本地区发展状况,要提高代表审议的水平,就必须向代表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为他们知情知政创造条件。第一,要及时向代表提供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信息材料,使代表了解总体形势和相应对策。第二,要通过制度保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以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工作情况。第三,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及其他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等。第四,在代表大会召开前,适时举办报告会,请本级国家机关领导同志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以各种可行的办法,切实扩大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二是履职能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既要有积极性,又要有履职能力。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把实现有计划、有步骤和更有实效地开展代表培训作为加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培训要注重实效,针对性要更强。要着眼于提高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实际能力,将学习与代表履职实践有机结合,将培训活动贯穿于代表任职的全过程。围绕代表开展履职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加强政治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树立代表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提高履职能力。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集中授课与专题座谈相结合、授课与现场考察相结合、教员授课与学员交流相结合等方式都可以采用。

  三是组织保障。做好代表工作是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责任,但如果没有专门的工作力量,加大代表工作力度也很难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代表工作的发展和需要,适当调整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充实代表工作部门的力量,保证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经费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不是个人行为,代表执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应依法由地方财政拨付,为代表活动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省人大代表经费从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值得重视的是还有部分市县代表活动经费拨付不够正常或标准过低。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决定》为契机,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并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好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拨付代表经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要相应开展检查,上下联动,把经费保障落实好。

  五是舆论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代表工作的成绩,宣传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典型经验。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海南人大网站和月刊组织了一系列宣传和交流活动,效果很好,这些宣传活动得到了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市县人大常委会也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开展代表活动日宣传活动等,加强了宣传工作力度。要进一步拓宽宣传的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组织、协调更多的新闻媒体宣传代表和代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是有关待遇和司法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决定规定:“人大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但从代表的反映看,部分代表在执行职务上还存在所在单位对代表活动时间不能予以保证,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受到影响等问题。对此,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多与代表所在单位沟通和协调,务必让代表所在单位了解法律法规关于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了解保障代表活动是本单位的责任,使代表执行职务的时间、待遇得到保障,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另外,有关国家机关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解除后顾之忧,提供司法保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代表工作,领导是关键。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代表工作中的问题。今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领导下对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代表工作将是这次检查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把代表工作向前推进一步,将我省人大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来源:海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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