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促进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保障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中央9号文件对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监督法的出台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合法性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人大工作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制度的实践与探索,努力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的工作机制,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一、新时期我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实践
安义县人大常委会自1981年4月产生以来,已经历了十四届。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安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民主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任免权,积极创新代表工作,为推进安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安义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的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围绕依法监督,建立和健全了监督工作制度。致力于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监督,先后作出了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逐步规范了对预算的初步审查和审查批准,加大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致力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制定了《安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办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规定了确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六条途径,规定了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的重点内容,对每项操作程序和时限进行了严格规定,从而使审议工作更加规范、落实意见更加有力;致力于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制定了《安义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促进了各自职能的更好发挥;致力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了《安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管理办法》。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还制定和完善了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调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通过一系列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围绕提高干部素质,建立健全了干部任免和监督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制定了《任免工作办法》,规范了任前初审、任前考法、任职表态、任职表决、颁发任命等程序。规范的任免程序有效地提高了任免效果,为党组织把好了干部素质关;同时积极探索干部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有效形式,制定了《述职评议办法》、《工作评议办法》,督促干部自觉查找部门和自身工作的不足,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和为民执政的意识。
(三)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了代表工作制度。立足于提高代表素质,建立了代表培训制度,对培训时间、对象、内容、考核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立足于拓宽代表联系渠道,制定和完善了《安义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及县、乡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办法》,建立了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相关制度,并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一府两院”工作;立足于服务代表履职,出台了《关于推行代表履行职务登记工作的意见》、《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办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积极分子和代表好建议评选及表彰办法》等,有效促进了代表忠实履职,并大大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四)围绕促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联系和指导制度。着眼于加强常委会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建立了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等制度;着眼于加强乡镇人大的横向联系,出台了《安义县乡镇人大主席横向联系会的意见》;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小组活动进行指导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了对乡镇人大的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上的指导。
(五)围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了人大宣传工作制度。着力于加强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明确了一位位常委会领导分管人大宣传工作,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宣传报道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先进代表小组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着力于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构建了县乡两级宣传工作网络。着力于强化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了《安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完善了人大宣传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人大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跨进了全市先进行列。
(六)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健全了常委会及其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建立了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健全了《中共安义且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了党组织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了《安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安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强化了常委会民主意识。坚持规范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了《安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坚持打造高效能机关,建立健全了《安义县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8项制度,完善了《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初步建立了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了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新时期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思考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民主不断发展,法制不断健全,党的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定性、民主性、程序性越来越强,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比如,物权法的出台要求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监督法要求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要把握原则,突出重点,严格依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进一步赋予了基层人大更加重大的责任,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依照法律,根据政策,不断制定和完善适应改革发展的、符合人大工作需要的人大工作制度,从而,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发展。
(一)把好三关建立制度。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基本原则。一是把好调查研究关。在制定每项制度之前,常委会都应当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到相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当中开展调查并征求意见,保证制度符合本地人大工作实际。二是把好酝酿关。班子成员要分别根据调查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充分酝酿,提出初步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汇总归纳。三是把好民主审定关。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班子成员酝酿结果,逐条逐款起草,形成初步条款后,分别提交主任会议、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草案,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在制订制度的整个过程中,务求每个步骤落到实处,确保每项制度充分体现鲜明的政治性、法定性、民主性、程序性和操作性。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完善制度。任何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成不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更要求各级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和完善。一是处理好制度与经验的关系。人大常委会要将工作创新中积累的经验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二是处理好制度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法规是制度的依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细化。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方面是在平时的工作中对照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对不适应的制度要集中清理,特别是在监督法颁布实施后,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对以前的一些文件、制度、条例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监督工作符合法律要求。三是处理好理顺关系与规范操作的关系。县人大的工作需要党委重视,需要政府和社会支持,需要乡镇人大和代表共同努力。做好人大工作既要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又要规范操作。规范的操作有利于理顺各方面关系,理顺了各方面的关系,人大工作就有了良好的局面。要从制度上理顺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的关系,以及人大机关内部工作关系,从制度上保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有良好的环境。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补充,不断完善,使各项制度与时俱进,确保人大常委会在各个时期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三)抓住三个关键落实制度。制度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的。既然制订了制度,就应狠抓落实。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一是领导带头。常委会领导要发扬率先垂范的优良传统,自觉带头遵守各项制度,为落实制度树立楷模。二是强化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建立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等,促使领导与领导、领导与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相互之间互相监督;要引进舆论监督,借助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和照章办事。三是严格考核。每年年终应当召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和群众参加的考评工作会,让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按照考核细则对常委会领导和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打分,以分定档次,以档次定奖罚,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