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合江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人大工作职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促进了全县“五五”普法的有效开展。
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将“五五”普法列为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县属机关单位、乡镇、企业、学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供常委会集体审议参考。在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报告后,常委会结合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就重点人员学法、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普法工作机制、克服薄弱环节、探索新的普法亮点等提出审议意见,作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的决定,为全面顺利启动“五五”普法夯实了基础。
依法建立学法用法机制 一是建立县人大代表法律培训制度。根据县人大代表的履职需求,组织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代表的法律素质。二是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制度。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法,并安排、聘请人员专题讲课,重点学习监督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提高了依法行权水平。三是建立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员学法制度,并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列入年度述职考核的内容。四是建立乡镇人大主席法制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质量。
依法做好新法宣传 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将新颁布的涉及民生、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制进程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宣传贯彻计划,以常委会名义组织“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召开宣传贯彻座谈会。常委会还有选择地采取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经验做法交流等方式,组织执法主体部门和基层参加的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听取立法建议,为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提供了基础材料。
依法把好任免人员法律知识关 常委会根据普法的重点内容和“一府两院”任职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编制相应的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题,在常委会任职审议前组织拟任人员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审议任命的重点内容(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五五”普法实施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办事机构人员调整考试题,将新颁布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考试范围,使考试的覆盖面更大,与“五五”普法的要求结合更为紧密。
依法加强关键环节工作监督 常委会将“五五”普法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报告、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实施有力的监督。监督实践中,主要是做好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做好普法启动环节的监督工作。通过调研找准难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写进常委会审议意见或决定。二是做好全面实施普法环节的监督工作。常委会运用开展年度视察、常委会决定执行检查、跟踪监督等多种工作方式,重点监督政府在普法实施中贯彻执行常委会决定的进度情况,着力监督好普法示范、难点热点涉法事项解决、普法经验推广、普法方式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三是做好普法检查验收环节的监督工作,并完善检查验收方案,以利圆满完成五年普法规划。
(作者为合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