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当前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切实增强“十种意识”,才能真正做到作风好转、形象提升、效率提高、增强战斗力。
一是增强宗旨意识。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其职业及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员干部的良师益友。通过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面对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情况,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认真查找和整改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其位,谋其政”,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三是增强大局意识。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是胡锦涛同志所倡导的第五个方面的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增强大局意识。一方面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克服悲观畏难情绪;另一方面也不妄自尊大,陷入本位主义。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相辅相成的协调关系,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实现通过反腐倡廉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目的。
四是增强法纪意识。纪检监察部门是执纪执法工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法纪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办案纪律及政策规章,坚持按规矩办事,在增强法纪意识方面作好表率、带好头。
五是增强“三心”意识。“三心”即“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这是关于工作方法、工作状态的经验总结,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工作绩效的衡量标准和目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廉洁之心、公正之心和为民之心,想事谋事干事,把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和成效。
六是增强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研究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动向和新机遇,探索解决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的要求,着重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七是增强辩证意识。反腐倡廉是政策纪律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性工作,做得好可以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得不好就会适得其反。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分析问题,加强正面宣传工作和反面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八是增强学习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要求,努力在建设学习型干部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要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研究和探索反腐倡廉的有效举措,将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能力。
九是增强形象意识。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是由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体形象来体现的。所以,我们要深入推进作风整顿建设,扎实整改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注意细节、注重形象,从小事上体现修养素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可亲的良好形象。
十是增强忧患意识。一方面,要看到反腐倡廉、执法纠风方面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看到,还有个别党员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脏枉法,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居安思危,举一反三,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作者系路桥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研究室副研究员 罗德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