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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对政府决算审查的思考

时间:2009-05-07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政府决算是预算执行的年度结果。与政府预算相比,决算更能反映政府财政的实际收支情况,同时也是下年度预算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决算的审查是各国立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的《预算法》、《监督法》等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各级人大在加强政府决算审查方面也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政府决算的审查工作十分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介入,这给人大对决算的审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笔者认为,加强人大对政府决算的审查重点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政府决算编制的审查

  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决算应当遵循财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编制决算的具体办法,搞好年终清理,严格决算的质量,按规定的方法汇总决算,并按规定报送决算。各级人大对决算编制审查的重点包括法规性、政策性和技术性三个方面。

  法规性审查

  我国《预算法》中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决算编制必须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审核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必须报本级政府审定等,这些都是财政决算编制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政府决算草案。

  政策性审查

  政府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法》的规定,每年都对各级政府财政决算收支事项提出具体的要求,并下达编制财政决算的有关文件,规定当年决算应注意的事项,年终清理收支项目,核定收支数据的口径等具体要求,这是政府决算审查的重要依据,应着重审核。一是应重点审查决算前对财政收支的清理情况,特别是对财政往来事项的清理情况,审查有无通过往来、虚列收支、隐匿收入等问题。二是应重点审查决算文件规定的结转项目与口径,看有无通过扩大或缩小结转,隐匿一些指标的真实性。

  技术性审查

  主要是审查是否存在由于业务技术上的不足造成指标上的差错,是否存在工作疏忽出现差错,是否因文件、政策理解上的偏颇出现差错等。

  二、政府决算内容的审查

  《监督法》第十八条、《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第四十一条都做了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草案时,应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财政收入的审查

  财政收入审查的基本要求就是审查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其是否隐瞒或虚增预算收入。审查重点内容是:

  1、编入当年财政收入决算的各项预算收入是否全面、真实,分析当年财政收入超收或短收的原因。

  2、各项预算收入是否执行预算安排计划,征收机关的征收数、入库数是否与财政部门列报数一致。

  3、预算收入级次划分是否正确,有无混淆,有无隐瞒、截留、转移、挪用财政收入的情况。

  4、审查收入退库情况,看有无超越国家规定范围的退库;财政、税务部门有无违反规定自批自退,有无将应由财政安排的支出从收入中退库解决;有无超计划、无计划办理企业退库的问题。

  5、财政预算收入与预算外收入界限划分是否准确,有无将预算内收入列作预算外收入问题。

  6、税务部门税收计划完成情况怎样,是否依法依率征收应征税款;税收减征免征缓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违规提留、滞留税款等问题。

  (二)财政支出的审查

  财政支出是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是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实施的具体体现。我们对财政支出的审查,就是要看财政支出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预算支出是否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保证了政府各项政治经济任务的顺利实现。审查的重点内容是:

  1、财政支出结构的审查  通过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审查,分析财政支出中各类、各项资金增长、减少的原因,分析生产性资金、非生产性资金占总支出的比重,以及按国家政策,应给予倾斜的文、教、科、支农等事业发展基金是否较上年有所增长,生产性资金是否有所增长,消费性资金是否得到控制,以便找出不足和存在问题,从而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预算支出的实现和加强对预算支出执行的管理。

  2、预算支出调整情况的审查  预算支出调整是经法定程序对原预算支出指标或项目所作的改变。引起预算支出调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科目调剂引起的预算支出调整  这类调整的审查,一要看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调整手段;二是看科目流用的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将生产性资金、专项资金流用于消费性支出,影响社会经济事业发展。

  追加预算支出引起的预算支出调整  追加的预算支出主要靠当年超收安排,追加支出的前提是要有财力来源,没有财力来源是不能办理预算支出追加的。在审查时,一要看当年预算收入执行结果是否超收,超收的数额是否真实;二要看追加的预算支出是否有审批手续,追加的支出是否用于规定的项目,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三是看有无年底突出拨款,将追加支出列支后又收回预算,造成虚列支出的问题。

  动支预备费引起的预算支出的调整  审查时,一要看有无经过政府批准,运用预备费的手续是否完备;二要看开支范围,是否按《预算法》的规定用于特殊的不可预料的开支,是否有用于正常性开支等问题。

  3、预算支出使用情况的审查  使用情况的审查实质上就是通常所说的绩效审查。绩效审查是一种经济效益的审查,审查的重点是财政资金使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抓住两个重点:一是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对象的绩效审查,这些项目关系国计民生,涉及资金量大,资金分配过程复杂,在审查时,要重点审查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综合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益,包括其社会效益。二是以专项资金为对象的绩效审查。这种绩效审查主要以特定资金为审查对象,重点审查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去使用,要将预算安排的项目和实际支出相对照,看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转移用途、挤占、损失浪费等问题。

  4、法定支出落实情况的审查  目前,我国的法定支出比较多,如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农技推广资金的增长、科技经费的增长、宣传和文化经费支出的增长、职业教育经费的增长、计划生育经费的增长、政法经济的保障等等,其中,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法定支出是具有强制性的,在审查决算时,就要看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三)收支平衡方面的审查

  在法定的财政年度内,财政收入与财政预算支出规模相对平衡,并略有结余的结果就是财政决算收支的平衡。财政收支平衡审查的重点是对预算调拨收支、预算结转收支和年终结余的审查。应重点审查财政决算表中的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看有无人为地扩大或缩小收入规模来调整财政决算结余;审查财政决算表中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的真实性,根据预算体制规定和年度决算计算口径,看有无人为的少给或多给下级补助或少缴上级支出问题,特别应注意审查补助下级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看有无人情款等现象;审查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审查将决算口径不允许结转的项目,硬性挤入结转支出或科目调用,人为扩大结转支出数的作法等。

  三、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

  财政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并且工作量大,仅靠人大自身的人员力量很难全部承担这一任务的,因此,加强人大对政府决算的审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审计机关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成为人大审查政府决算草案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审计不仅要对政府负责,更要对人大常委会负责。我们要把同级审计作为监督政府决算工作的重要手段。同级审计报告是由审计部门精通财政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按照《预算法》、《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形成的结果报告,报告的内容反映了本级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可以使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全面、客观地了解本级预算执行的实际结果,了解预算收支的真实情况,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好坏,了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给人大常委会审查政府决算草案提供了较为详细、真实的依据,委员们可以据此作出分析判断,提高决算的审议质量。在实际工作中,人大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机关的支持力度,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审计工作的监督。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召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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