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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也要加强执行力建设

时间:2009-07-31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 孔令尚
  

   执行力,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目标和结果中间最重要的一环。执行力就是竞争力、落实力、战斗力。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地注重科学发展执行力建设,增强各级干部的执行意识,落实执行责任,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由此笔者想到,各级人大代表要将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到实处,把代表职务执行到位,同样需要加强执行力建设。
  从当前代表履职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代表能够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了代表应有的作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但也有个别代表不会履职、不善履职,成为“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参加审议时很少发言,成为“旁观代表”。这些状况虽属个别,但如果不改变,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可见,加强代表的执行力建设很有必要。
  笔者认为,人大代表的执行力主要包括依法办事能力、反映民意能力和实干争先的能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就是要提高这三种能力。
  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人大代表应学好《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明确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和义务,明确行权履职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在参加某一项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时预先学习相关法律,熟悉法律的主要精神,以避免在监督中说“外行话”,提出缺乏法律依据的建议。
  要提高反映民意的能力  了解民意,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的天职。提高反映民意的能力,一方面要密切与周围群众的联系,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自觉地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份内职责,积极反映民意。另一方面要做到“会说”和“会写”。“会说”就是善于利用参加各种活动、审议等机会,把了解到的群众心声说出来,能够引起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会写”就是提出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会说”和“会写”对于人大代表来说应是一种必备的“专业技能”。
  要提高实干争先的能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其代表性和先进性不可或缺,既要执行好代表职务,又要在本职工作中当模范、做表率。提高实干争先的能力,就要争当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的排头兵,用一流成绩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共谋发展;就要模范遵纪守法,识大体、顾大局,自觉坚持党的 领导,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就要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在观念上勇于创新,在实践上敢闯敢试,始终走在行业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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