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网络民意”被首次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在阐述加强民主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时,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院士专家等咨询研究机构和社会听证、网络民意在决策中的作用。”
部分代表和网友对此表示肯定。他们认为,这是对网民同时也是对公民这一身份的肯定,是对网络民意的尊重。但也有专家指出,在现阶段“网络问政”制度和技术还不规范的情况下,政府一定要慎重对待网络民意,将网络民意提到与专家意见同等的高度,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不妥当。
笔者认为,对网络民意要正确引导,合理利用。
尊重网络民意,就是对网民同时也是对公民身份的肯定。在当前公权力行使有待规范的社会背景下,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往往难以表达,问题更难得到解决。网络民意是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方式,具有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表达意见的真实性、议题的多样性、影响的广泛性等特点。通过这一平台,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网民能直接将自己的意见越过传统行政层级到达决策层,推进问题的解决。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将网民和公民等同对待,畅通民意反映的通道。
但是,网民有时候反映问题情绪比较偏激,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反应。这就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对网络民意要科学甄别。对网络民意要变堵为疏,去伪存真,吸收其合理成份,反映到政府工作报告。既不能一味删帖,堵塞民意通道;也不能良莠不分,鱼目混珠,要科学甄别,把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反映上去。
对网络民意要正确引导。党委政府要重视网络,领导干部经常关注网络,零距离、面对面接触网民,快捷地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利用网络与网民面对面,把政府的想法和主张告诉群众,使他们能够了解政府、理解政府,同时也监督政府。
对网络民意要注重实效。对网络民意要高度重视,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办理,要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真正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