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开通了本届市级407个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包括代表的姓名、邮箱及职位等信息,在公开的信息中均有统一显示。市民只要打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页,点击页面左上端位置的“深圳市人大代表电子邮箱公布”专栏即可浏览市五届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并可直接点击代表电子邮箱地址,向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
进入互联网时代,人大代表利用网络平台设立电子信箱,公开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应该说是“闻”而不“新”,然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这次统一域名公布407位市人大代表专用电子信箱的做法,还是引起媒体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应当说,这一做法是贯彻和落实代表法的新体现。在新代表法公布施行之际,完善统一域名公布全部代表电子信箱的方式,是对代表法新增条款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但“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法第二十条)的积极回应,是贯彻和落实新代表法的具体体现。
统一公开代表电子信箱,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架通了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新桥梁,拓宽了代表民意收集的新渠道,有助于代表履职行权,值得倡导。与此同时,我们期待代表专用电子信箱能够广收社情民意,促进代表履职。那么,如何让民众能及时通过代表电子信箱反映社情民意呢?笔者认为,代表电子信箱不能一“公”了之,应有相应措施让民众有所期待 :
首先,代表专用信箱应有专人负责。一般情况下,代表电子信箱应由代表本人管理,及时收信和回复。如果代表没有条件及时收集和回复民众邮件,应将代表专用信箱委托管理。由于我国的人大代表不是专职,还有自身岗位职责,如果缺乏时间精力保障,也可以委托代管,如委托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因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代表法第四十条)。
其次,统一公开代表信箱应有制度保障。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代表专用信箱管理相关制度,内容应包括专一人员的确定、邮件的收集与回复等,并将其作为评价代表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代表专用信箱能够取得预期实效。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代表专用信箱应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下文”。民众反映意见和诉求的邮件要能够及时得到回复,但不能设置“自动回复” ;民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但无论如何也要真心实意回复,力争让来信人满意。合理意见和诉求要及时向上反映、向下反馈,不能没有“下文” ;如果民意得不到畅通,没有了“下文”,人民群众即使有意见和诉求也不会通过邮件向代表反映,代表专用信箱长期闲置就起不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的实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