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能,也是确保法律实施的有效途径,更是人大常委会常用而有效的监督形式。监督就是促进,促进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全面了解掌握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执法检查工作能否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能否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效果。因此,执法检查组成员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用责任心、公正心、关爱心、敬畏心开展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一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担当,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一个人的品质。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就是执法检查组成员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责任。在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真实情况, “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绝对了解不到真实情况。在执法检查中,每个成员要时常拥有责任心,为人民代言是责任,为人民请命是责任,为人民谋利是责任,为人民造福是责任。
在执法检查中要有公正心。古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在执法检查中,首先要心正,开展执法检查是抽样检查,绝对不能出现有针对性的挟执法检查而泄私愤的现象,每个成员一定要用平和的心态履行执法检查职责。执法检查是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监督形式,不是要把某个人搞臭,更不是要把某个单位、部门搞垮。其次是言正,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说真话,不说假话,既不能用放大镜捕风捉影,也不能用显微镜隔靴搔痒。再次是行正,在执法检查中,每个成员要树立执法检查组良好形象,严禁吃拿卡要。俗话说: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这样既不能了解掌握法律贯彻执行情况,更是对老百姓利益的最大损害。
在执法检查中要有关爱心。关爱是执政理念的创新和转变,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疾苦的关心和利益的维护。执法检查组成员一定要将心比心,树立以人为本意识,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了解人民的所需、所盼、所求,了解老百姓平时想反映却没有反映的问题。同时,执法检查组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走访困难群众,看法律是否在这些弱势群体中得以贯彻落实,用真心、用真情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真正把老百姓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在执法检查中要有敬畏心。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人生智慧,更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执法检查组成员一定要懂得敬畏,要怀有敬畏心开展执法检查,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遵循《监督法》所规定的执法检查操作规程,坚持做阳光人,办阳光事,坚持办明白事,不欠糊涂帐,要让执法检查工作经得舆论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