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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舌尖上的安全”是最大的消费权益
时间:
2014-03-18
来源:
四川日报
作者:
张元忠
又是一年“3·15”,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对于食品消费来说,消费者最大的权益是食品安全。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八大问题就有三个问题涉及食品安全:杭州广琪贸易公司将过期食品作为面包房原料卖给多家面包生产厂商;澳大利亚 “澳妙可”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在篡改产品保质期行为;君宝康等不良商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中鱼肝油竟是药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瘦肉精到地沟油,从添加剂过量到塑化剂超标,随着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逐个曝光,公众对食品的底线要求,已降到不能再低的程度,那就是:不管好不好吃,但吃后一定不要生病。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
如何捍卫我们 “舌尖上的安全”?笔者认为要做到“三识”,即: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企业要强化良心意识、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
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尽管我们设立了“3·15”全民举报体系,有利于调动民众参与食品监督积极性,有利于从源头抑制假冒伪劣,抑制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率。但事实上,由于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或者怕麻烦,买到问题食品后放弃了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无良企业的违法行为。
企业要强化良心意识。做食品工程就是做良心工程,食品生产要以安全为底线,以健康为标准,充分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起因多缘于食品企业缺乏良心,利欲熏心,为了赚钱而不惜制假售假,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谁昧着良心赚钱,谁就将遭到法律的惩罚、社会的唾弃,从这个层面来说,“3·15”是悬在食品企业头上的一把利剑。
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总的来说,消费者目前还处于弱势的一方,而“3·15”建立了媒体和消费者联动监督的机制,媒体的积极参与,让消费者在媒体话语权的支持下得以伸张正义,让社会监督作用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所以,捍卫食品安全需要媒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曝光涉及食品安全的不良行为,让无良厂家商家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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