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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7-11-16来源:未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十三次会议决定,2007年11月26日至29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期预计3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草案)》(三审)

  三、审议《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草案)》(三审)

  四、审议《四川省邮政条例(草案)》(三审)

  五、审议《四川省触电事故处理条例(草案)》(五审)

  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九、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以来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

  十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六、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七、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八、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十、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二十一、审议人事任免案

  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规定,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届时出席会议。

  请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1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1名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3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省政府办公厅、省检察院、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邮政管理局各1名负责同志列席有关议题的会议。

  邀请省政协1名领导同志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

  请有关市州人大常委会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主要议程通报给在你市州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

  请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将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员名单、职务(含党内职务)于11月22日前电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传真:028-86281788、86281018)。

  请参加会议的同志,于11月25日到省人大会议中心(大成宾馆)报到。若需要接站,请提前将航班、车次告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处。

  在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若需要安排食宿,请提前告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处。

  为便于会议服务,请出席会议的同志佩带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出席证;请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于11月25日到大成宾馆报到并领取会议列席证。

  办公厅办公室电话:86281619、86281788、86281018(下班后)

  联 系 人:谢龙福 汪洋 岑勇

  办公厅财务处电话:86281088、86281029

  联 系 人:李纯怡、刘萍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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