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21日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根据常委会会议议程安排,接下来的几天里,4部地方法规将提交此次会议审议。同时,常委会还将审议省政府的一系列工作报告,其中包括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长蒋巨峰关于我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关于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关于《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经委关于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草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关于省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的书面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 (草案)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的书面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郭永祥、杨志文、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69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黄小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应邀列席会议。3名全国人大代表、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9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