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葆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11月2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圆满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当天的全体会议共有13项议题。
对于首次提请审议的《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会议首先就其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刘奇葆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准确把握我省农村改革发展“五个反差、五个阶段”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准确把握统筹城乡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准确把握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举措,准确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刘奇葆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和促进“两个加快”。要把地方立法与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特别是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村土地管理和金融服务制度,为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深入做好农民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刘奇葆分析了当前我省经济形势,通报了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措施和全省当前及明年的工作考虑,并对做好岁末年初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继续抓好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包括今年常委会立法、监督计划和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后续收尾工作。要认真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好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郭永祥、杨志文、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69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钟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3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了当天的全体大会。